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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公选考试公共基础经济知识:市场竞争

发表时间:2014/1/24 10:36: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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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体系

(一)市场体系的概念

市场体系是指具有不同功能的各类市场所构成的有机整体。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是指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方式中,由具有不同功能的各类市场组成的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市场是社会分l二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使产品和要素¨由流动,才能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市场体系的要素

市场体系的要素包括三种:

(1)市扬主体.市场主体是具有自身利益,并自主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一切个人和组织,包括家庭、企业、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政府。

(2)市场客体。市场客体是市场交易的对象,包括一切为交换而生产的商品。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是联系买卖双方的纽带。国际上通常将商品分为两大类:用于生活消费的产品;用于生产产品的要素。无论产品还是要素,都包括有形的实物和无形的服务。

(3)市场规则。市场规则是买卖双方有关交易过程的权利和义务,有关商品规格、市场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限的协议,以及某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这是市场交易正常进行的保证。

(三)市场培育

(1)促进各类市场平衡发展。市场体系是一个多领域、多环节、多层次的大系统,必须全面建设,平衡发展,否则,就会影响市场体系的整体运行。我国的产品市场发展较快,要素市场明显滞后;城镇市场发展较快,农村市场明显滞后;沿海市场发展较快,中西部市场明显滞后;零售市场发展较快,批发市场明显滞后;有形市场发展较快,无形市场明显滞后。只有逐步完善市场发展的不平衡性,才能形成统一的良性发展的市场体系。

(2)打破地区部门分割封锁。由于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的行政干涉过多,造成城乡阻隔、地区封

锁、部门分割的市场格局,使产品难以自由流通,要素难以自由流动。因此,我们必须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商品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促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只有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才能形成开放的市场体系。

(3)建立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由市场形成价格机制,使产品价格和工资、

租金、利率、汇率等要素价格遵循供求法则。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没有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市场体系就无法有效运行,资源难以得到优化配置。

(4)不断完善市场交易法规。由于有关市场交易的许多法规未能及时出台,不少地区、部门不得

不用暂行条例加以替代,导致交易规则不一致,甚至相互抵触,造成市场秩序混乱,交易成本急剧上升。为此,必须加强市场法规建设,按照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的要求,使一切交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正常的市场秩序。

总之,要培育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必须努力促进市场主体的多元性,市场体系的开放性,市场交易的规范性,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

(四)市场功能

1.信息引导功能

市场成为所有经济主体关注的焦点,市场发出的各种信息是对所有经济活动的公开评价,不仅引导着生产者生产什么,为谁生产,何时生产,怎么生产,也引导着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消费方式和消费趋势。同时,市场信息也是政府制定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的依据。

2.统一联系功能

统一的市场体系,能够将所有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普遍联系起来,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彼此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相互制约。马克思早就指出:随着市场体系的完善,所有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新的工业部门加工制造的已经不是本地的原料,而是从地球上最遥远的地区运来的原料,它们所制造的产品已经不只是供本国内部消费,而是供世界各处消费了,各个民族都已经是在各方面互相往来和在各方面互相依赖了,物质的生产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

3.收入分配功能

市场在决定产品价格的同时,也决定着要素价格,而要素价格直接形成要素所有者在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工资决定劳动者的收入,利率影响投资者的收入,利润影响企业家的收入。因此,按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份额分配收入,是市场的一项重要功能。

4.优胜劣汰功能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能开拓进取,技术创新,谁的产品就能具备竞争力,占有市场,得到发展,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市场的这种内在功能,能够鞭策落后,激励先进,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

5.市场调节功能

市场价格是一个综合信号,一方面,它j_乏映有关市场主体各种经济活动的结果;另一方面,它又指挥着有关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市场价格匕涨,有关企业将及时增产,有关家庭将减少购买;市场价格下降,有关企业将逐步减产,有关家庭将增加购买。市场的这种内在调节功能,将使生产和消费在数量、结构、时间、空间上保持平衡。

二、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

(一)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的含义

产品市场是指可供人们消费的终端产品和服务的交换场所及其交换关系的总和。

要素市场是指用做生产资料的产品的交换场所及其交换关系的总和。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合称商品市场。

(二)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的联系与区别

1.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的联系

无论产品市场还是要素市场,都有共同的市场要素。市场主体主要都是家庭和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市场客体郁是商品,包括有形的实物和无形的服务;市场交易都以价格为中心,实行自由交换、平等互惠的原则。产品市场引导要素市场,要素市场决定产品市场,两者互为前提,相互促进。此外,有些商品既可以是产品,又可以是要素。

2.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的区别

第一,供求换位。在产品市场上,买方是家庭,卖方是企业。在要素市场上,家庭变成卖方,企业变成买方,供求互相换位。

第二,需求互异。对产品的需求是直接需求,直接用于满足自己的需要;企业对要素的需求是派生需求,是同获利目的产生的间接需求。

第三,价格不同。产品价格是所有价格,由同一产品的市场供求所决定;要素价格是使用价格,由全社会有关市场的供求关系共同决定。例如,企业贷款的价格是利率,由全社会对资金的供求决定,利率只是一定时间的资金使用价格,并非所有价格,到期必须还本付息。

第四,收入不同。产品价格决定企业的收入,有待进一步分配,但要素价格直接决定家庭的收入,要素价格问题也就是收入分配问题。

(三)重点发展的各种市场

1.农产品市场

(1)农产品市场的种类及特点。农产品市场种类繁多,主要包括粮油市场、畜产品市场、水产品市场、蔬菜市场、副食品市场。以及药材、皮毛、丝麻市场等。

农产品市场的特点:地域性;季节性;规模性;生态性。

农产品很多都是食用物品,对化肥、农药、转基因技术等有极其严格的要求,必须进行科学验证,防止绿色壁垒。

(2)农产品市场的作用。农产品市场能够促进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满足城市对粮食等农产品日益增加的需要,是城乡生活稳定和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保证。农产品市场为工业提供大量原材料,为对外贸易提供大量货源,成为稳定国民经济基础的重要环节。

总之,要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全面并有效监管放开粮食购销市场,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粮农的利益。要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2.技术市场

技术市场是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技术商品交换的场所和交换关系的总和。(1)技术市场的划分。从不同角度可以对技术市场进行不同的划分:

按照知识产权的归属,可以分为职务技术市场和非职务技术市场;按照法律保护程度.可以分为专利技术市场和非专利技术市场;

按照设立的时间,可以分为常设技术市场和非常设技术市场;

按照技术的行业,可以分为工业技术市场、农业技术市场、信息技术市场;按照流通的范围,可以分为国内技术市场和国外技术市场。

(2)技术市场的特点。技术市场交换的技术成果,都是知识形态的商品。因此,它具有与一般商品市场不同的特点。表现在:.

交易方式的多样性。技术商品是以信息状态存在的,而信息是通过一定的载体来存贮、传递和表现的。由于载体的不同,技术市场上的交易方式也不同。软载体的技术交易,即存在于图纸、资料、磁盘等之中的技术交易,如专利、技术诀窍、产品设计的技术交易,属于知识产权的转让,一般采用许可证协议的交易方式。活载体的技术交易,叩存在于人的大脑里的知识的交易,主要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来进行。硬载体的技术交易,即通过样品、样机等实物作为载体的技术交易,类似于一般商品交易,但对于复杂的新技术交易来说,一般总是多种交易方式综合进行的。

市场价格的特殊性。技术商品的价伯难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其市场价格也就具有难以确定的特点,只能借助技术商品使用后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进行间接评价。

卖方垄断市场的常态性。一般说来,在技术市场上,同一技术商品的卖方是单一的,不存在卖方之间的竞争,而同一技术商品的买方可能很多,存在买方之间的竞争。所以,技术市场基本上是卖方垄断市场。但是随着技术市场的不断发展,技术市场作为卖方垄断市场的同时,也被买方选择与认同。。

(3)技术市场的作用。技术市场是以技术为交易对象的市场,是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制定一系列优惠和扶植政策,推动各类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民营科技机构和技术经济组织进入技术市场。它发挥吸收和扩散技术的双向功能,对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支持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发展具有高技术附加值的产品贸易和高技术含量的服务贸易、加速国内技术市场与国际技术市场的衔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3.严权市场

产权市场是指人们从事产权交易活动的具体场所,包括股票交易所、承包市场、租赁市场以及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等以企业所有权、经营权的买卖或有偿让渡为内容的交易场所。

(1)产权市场的划分及特点。产权市场是以产权为交易对象的市场,可以分为:资产性交易,如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

资源性交易,如矿产、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

企业产权交易,如全部或部分产权、股票、网点的出卖;

知识产权交易,如商标、技术专利等。

产权市场交易的特点是:参与交易的三体多为法人;每笔交易的资金量较大;交易往往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手续较繁多。

(2)产权市场的功能。产权市场的功能是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当产权所有者基于市场、资金、技术、人事、管理等原因,不能得到预期的理想收益甚至可能发生重大损失时,就会通过产权市场转让现有产权,重新选择产权形式。实践表明,产权交易是现代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技术创新、新陈代谢、生死轮回的有效途径。

4.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进行交换和流动的场所及劳动交换关系的总和。劳动力市场的作用就是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推动入才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

(1)劳动力市场的划分。根据劳动力提供劳务的不同形式和内容,可以把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划分为职业型市场、智力型市场和服务型市场。

职业型市场。职业型市场的特征是劳动者以市场为媒介,选择自己的工作岗位。它是由劳动力的需求方所提供的。在职业市场上,用人单位和择业人员根据各自的条件和要求,互相选择,自由洽谈,平等协商。

智力型市场。智力型市场义称人才市场,是指具有专门知识和创造能力的人通过交换关系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的场所。

服务型市场。服务型市场,一般指劳务市场,其特点是劳动者通过一定的劳务支出,为社会提供有益的、具有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服务活动。劳务市场以实际劳动消耗为主,供需双方在同一空间、同一时间内,一方付出了劳务,一方得到了服务,提供劳务的劳动力与劳务产品同时进入市场。

(2)劳动力市场的特点。劳动力市场是以人的劳动能力为客体的市场,包括体力和智力两个方面。它是一种特殊的要素市场,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劳动力市场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交换的对象为人的本身及其能力,但交换的标的物只是人的能力,人身仍然是自由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供给取决于家庭培养劳动力的成本;需求取决于劳动力为企业带来的收益。

劳动能力是体力与智力在不同程度上的结合,以体力劳动为主者称为简单劳动,以智力劳动为主者称为复杂劳动,即倍加的简单劳动,可创造比简单劳动大得多的价值。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和劳动在城乡、地区、行业之间的转移,使劳动力市场得到迅速发展。

5.服务市场

(1)服务市场的特点。服务业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所有行业。服务市场的客体是服务

劳动,带有以下三个特点:与第一、第二产业不同,服务业的交易对象是无形的服务;服务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进行的,无法储存;生产和消费都是人的直接行为,不是迂回生产,更不是迂回消费。

(2)服务市场的功能。人类生产虽然按照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顺序发展,但现代市场经济的服务业发展速度相当快,成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

第一,服务市场跨越整个经济领域,将各行各业的市场主体联系起来,为生产、生活和公共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可以极大地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

第二,服务市场提供的投资环境,也是吸引和利用外资的重要因素,我国服务市场的迅速发展,为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第三,服务市场为令社会提供了多层次的就业渠道,吸收了第一、第二产业大量剩余劳动力,缓和了严重失业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

6.房地产市场

(1)房地产市场的内容。房地产市场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房产市场。房产市场是住房的买卖、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换关系和交换场所的总称。在城市,住房建设用地占城市用地的比重很大,住房作为劳动产品又是重要的生活资料,所以房产市场也是商品市场。我国目前房产市场的经营对象主要是写字楼和住宅。明确房产产权和房产的商品化,是建立房产市场的两个基本前提。

二是地产市场。地产市场也叫土地市场,它是指对土地的买卖、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换关系和交换场所的总称。土地市场同一般商品市场相比,既有共性,又有特性。一般商品流通是所有权的流通;土地市场上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承认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但国家或集体并不放弃土地所有权,而且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被限制在一定期限内,不可以一次购买而永久使用。

房产和地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表现在:房屋是劳动的产品,而土地是一种自然资源;房产经营属于流通领域,土地开发则属于生产领域;房产市场的交易包括所有权与使用权两方面的转让,而地产市场的交易仅以转让使用权为限。

由于房产和地产密切联系,所以人们通常将它们总称为房地产市场。

(2)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征。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公有制经济始终居主导地位。全民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固定资产多,实力雄厚,尤其是地产业,国家把城市土地的支配权交给地方政府或委托代理单位,因而只有它们才有权将土地租给企业或个人使用。集体的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广,经营灵活;个体经济拾遗补缺。它们都是房地产市场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三、竞争与垄断

(一)完全竞争市场

完全竞争市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1.买者卖者饱和

市场买卖双方的人数很多,多到任一买者或卖者都无法影响市场供求形成的均衡价格,即每一买者或卖者都面对既定的市场价格,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

2.产品没有差别

交易对象都是同质的标准化产品.没有任何差异,因而成本相同,可以做到一物一价。3.要素自由流动

要素可以自由流动,进出市场没有障碍。在短期内,变动投入可以自由地从一个行业转到另一个行业,但企业数目和规模不变。在长期中,所有投入都可以变动,因而同一行业的企业数目和规模也可以变动。

4.市场的信息完全畅通

这个条件即在说明买卖双方皆拥有完整的市场信息,知道所考察的产品的特性与市场的价格以及在何处可以买到。而且,没有任何一一位买者愿意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来购买,也没有任何一位生产者愿意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出。

严格地说,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形成完全竞争市场。显然,在现实经济中,很难找到完全符合上述特征的市场。虽然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在经济中很少存在,但它却是我们分析其他一切市场结构的基础。同时,在经济学中,完全竞争市场被认为是经济效率最高的市场。

(二)不完全竞争市场

相对于完全竞争市场,不完全竞争市场是除完全竞争市场之外的带有一定垄断因素的市场。

1.完全垄断市场

(I)完全垄断市场的含义及形成条件。完全垄断市场是指整个行业只有唯一供给者的市场结构。其形成条件包括:

①政府垄断。即政府凭借其特殊地位,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对某一行业实行完全垄断。

②对某些特殊的原材料的单独控制而形成的对这些资源和产品的完全垄断。

③对某些产品的专利权形成的完全垄断。如果一个企业拥有生产某种产品的技术专利权,那么,它就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这一产品进行完全垄断。

④自然垄断。当行业只有一家企业能够有效率地进行生产,或者当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更多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给一种产品时,这个行业就是自然垄断。自然垄断和规模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所谓规模经济,就是企业或厂商的平均总成本会随着产量扩大而不断下降。

(2)完全垄断市场的特征。完全垄断市场是与完全竞争市场完全相反的一种市场,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企业就是行业。完全垄断行业只有一个企业,它提供整个行业的产品,因此,企业与行业合二为

一,企业就是行业。

产品不能替代。完全垄断企业所捉供的产品,是没有合适替代品的独特性产品,与其他产品的需求交叉弹性趋于零。因此,它不受任何竞争者的威胁。

独自决定价格。完全垄断企业不是价格的接受者,而是价格的制定者,它可以根据既定的市场需

求,以较高的价格销售较少的产量。

存在进入障碍。与完全竞争市场不同,完全垄断市场存在进入障碍,其他企业难以参与竞争。

(3)完全垄断市场的差别价格。差别价格又称价格歧视,是指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对同一产品规定的不同价格。价格歧视一般可分为三级。

一级价格歧视:指企业对每一单位产品都按照消费者所愿支付的最高价格出售,一级价格歧视也被称作完全价格歧视。

二级价格歧视:指按不同价格出售不同单位产量,但每个购买相同数量的购买者支付的价格相同。

三级价格歧视:建、Z在不同需求价格弹性的基础上。消费者分为具有不同需求价格弹性的两组或更多组,分别对各组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

实行价格歧视的基本条件是:

第一,必须有可能根据不同的需求价格弹性划分为两组或两组以上的不同购买者。第二,市场必须是能够有效隔离开的。

完全垄断市场的特征.决定市场成交价格是最高的。成交数量是最少的。通常存在超额利润。社会福利损失最大。特别是,完全垄断企业还能通过差别价格攫取超过统一定价的垄断利润。只有完全

垄断市场才能实行差别价格,否则,竞争者会以竞争价格来破坏差别价格。

2.垄断竞争市场

(1)垄断竞争市场的竞争。完全竞争市场主要采用价格竞争。而垄断竞争市场由于存在产品差异。同时采用价格、品质、营销三种竞争手段。

价格竞争。垄断竞争市场也采用价格竞争。在短期内,由于垄断竞争企业不必顾虑其他企业对其价格决策的反应,它可以迅速调整价格,使其销量与产量一致,以避免存货积压。

品质竞争。由于价格竞争导致价格下降,超额利润终究消失,因此,大部分垄断竞争企业都不会轻易变动价格,而是采收非价格的竞争手段。通过产品品质的改良,形成产品差异,就是一种重要的非价格竞争手段。

营销竞争。营销竞争是另一种非价格竞争的重要手段,包括广告宣传、销售网点、委托代理、售后服务等。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每个企业都能够销售自己愿意销售的任何产量,没有必要从事营销竞争,在完全垄断的条件下,没有竞争对手,也不必从事营销竞争,因此,市场营销是垄断竞争最突出的竞争方式。

(2)垄断竞争市场的特征。比较现实的市场,往往介于完全竞争与完全垄断之间,是竞争与垄断的混合,也就是既有竞争又有垄断的垄断竞争市场。它有以下几个特征:

企业不饱和。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但通常也包括少数大型企业。它们对市场可以施加有限的影响,是市场价格的影响者,但不能互相勾结,控制市场价格。

彼此独立。由于一个企业的决策对其他企业影响不大,不易被人察觉,它可以不考虑其他企业的对策行动。也就是说,这些企业自以为可以彼此独立,互不依存。

产品有别。根据产品的性质和消费者的不同需要,企业可以不断对产品创新,形成梯次产品结构。

进出较易。企业规模不是太大,所需资本不是太多,因而进出行业没有多大障碍。

3.寡头垄断市场

寡头垄断市场的情况非常复杂,至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统一的理论模型。这是因为,该市场可能只有两个企业,也可能有十几个乃至几十个企业;可能是纯粹寡头,也可能是差别寡头;可能独立行动,也可能彼此勾结;可能采取价格竞争,也可能采取非价格竞争;其他企业的进入可能相当困难,也可能极其困难……”所有这些不确定的因素,使寡头垄断市场的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既可能接近完全垄断市场,又可能接近完全竞争市场,因此,寡头垄断市场是介于完全竞争与完全垄断之间的另一种比较现实的市场。

寡头垄断市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企业不饱和。同行业的企业只有两个以上的少数几个(当企业为两个时,叫双头垄断),每个

企业在市场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相互依存。市场价格取决于同行业所有企业的产量,为此,任一企业进行决策时,必须把竞争

对手的各种可能对策考虑在内,因而既不是价格的制定者,更不是价格的接受者,而是价格的博弈者。

(3)产品同质或异质。产品没有明显差别,彼此依存的程度很高,叫纯粹寡头,存在于钢铁、炼铝、

炼铜、化纤、水泥等行业;产品有差别,彼此依存的程度较低,叫差别寡头,存在于汽车、重型机械、石油产品、电气用具、香烟、通讯等行业。

(4)进出不易。其他企业进入相当困难,甚至极其困难。因为不仅在规模、资金、信誉、市场、原

料、专利等方面,其他企业难以与原有企业抗衡,而且由于原有企业相互依存,休戚相关,其他企业不仅难以进入,也难以退出。

四、市场规则与市场秩序

(一)市场规则

由权力机关制定的或在长期币场交易中形成的对市场主体及其经济行为的规范称为市场规则,它是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

任何市场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处理,都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追求和实现自身的利益。具体来说,大致有三方面的规则:

1.市场进入规则

市场的进入,必须遵循一定法规,具备一定条件。特别是风险性较大的市场,对入市主体、入市条件、交易范围都有极其严格的规定。要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也对外资企业准入原则做了明确承诺,必须认真履行义务。

2.市场竞争规则

为了保证所有市场主体在市场面前机会均等,充分竞争,政府有必要制定和实施有关市场竞争规则的法规,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苑争的行为,杜绝不必要的行政干涉,消除对市场封锁和分割,以及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待遇。

3.市场交易规则

对市场的交易方式和交易程序,必须有明确规定,以规范交易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交易风险,保护交易者的权益。交易规则必须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一般交易活动都要在市场上公开进行。一切交易必须在自愿、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二)市场秩序

1.整顿市场秩序

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完善市场规则的重要保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

加强市场管理法制建设,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抓紧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

第二,切实实行政企分开,限制政府在人、财、物上与企业的一切联系。必须让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才能促使它们依法经营。

第三,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要区分自然垄断、市场垄断和凭借政府权力形成的行政垄断,完成电力、电信、民航等垄断行业的改革,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对地区的经济封锁,促进产品和要素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自由流动。

第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完善的市场经济应该是信用经济,一切市场交易都是通过契约来完成的。

2.加强市场监督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必须加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督体系建设。

(1)行政监督。行政监督包括:财政监督,如预算、税务、财务、会计、统计监督;银行监督,如信贷、结算、现金监督;审计监肾,如财政、财务活动的审核和稽查;工商行政监督,如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物价监督,如定价权限、变价权限;质量和计量监督,主要对工业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实行监督。

(2)社会监督。社会监督由三部分组成:社会团体的监督,如工会对劳动安全和环境的监督,消费者协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行业协会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的监督和自律等;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特别是电视、广播、报刊对企业行为的批评和表扬,对违法乱纪事件和人员的曝光,具有强大威力;群众监督,人民群众用口头、电话或来信进行投诉,也非常有效。

(3)法律监督。依据法律,通过司法完成对市场秩序的监督,是最主要的监督手段,也是行政监督、社团监督、舆论监督的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在不与全国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一方面,中央和地方都要加强市场立法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改变由部门起草法规造成的不协调状况,实行立法、执法和监督分开的原则;另一方面,要加强司法和市场监督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督、仲裁、审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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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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