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入口开通

发表时间:2021/10/25 10:55: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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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入口开通: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通知》2021年度房地产估计师资格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0:00—10月3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0:00—11月1日17:00。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cn)进行报名。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考试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告知承诺制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利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要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人员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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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荐参考书目

住建部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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