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202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入口8月6日关闭报名!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及《202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操作流程》黑龙江2025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是7月28日-8月6日,在线资格核查(工作日)时间7月28日-8月7日,缴费时间是7月28日-8月8日,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下同)跳转至“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缴费等操作。
黑龙江202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入口:
黑龙江省2025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下同)跳转至“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缴费等操作。
(一)注册、上传照片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方可报名。在线核查原则上需要24小时,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照片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请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知晓各项具体内容,遵守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
报考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本年度报考科目。
系统提示需要上传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应按系统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供考试机构核查。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名信息确认后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须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填报信息。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采取在线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按系统提示及时缴费。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在线核查截止日期前与报名地考试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见报名表或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主页“联系方式”查看。
注意:资格核查通过后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
(五)网上缴费
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报考人员如需缴费票据,请于考试结束后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电子票据”栏目,领取电子版缴费票据。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每人每科65元,《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每人69元。
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联系报名地考试机构修改。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贯穿本项考试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与监管。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截至本项考试下一年度报名日期前一日,仍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采用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相关推荐:
【扫码领资料】
中大网校2025年房地产估价师学霸必备实战包,内含:2025考情分析会+白皮书+入学测试卷+高频题库+五星必备考点集锦+历年真题精研资料,微信扫码添加助教,免费领取:
↓ 学霸必备实战包,学霸推荐,进阶必备 ↓

房地产估价师新人好礼,不容错过!
【 专属优惠券 & 备考资料包 一键领取>>】
(责任编辑: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