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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事考试网: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后提交报名材料通知

发表时间:2016/2/29 17:01: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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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

满分

合格

标准

房地产

估价师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00

6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

经纪人

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

150

90

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

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

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

如您已达到合格标准,提交报名资料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选择“东莞市”的考生,请于2016年2月26日至3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资料,地址:东莞市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内,联系电话:0769-22203889。

二、提交材料清单

1.《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附件1)。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符合房地产估价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3项材料外,还须提交:⑴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⑵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

5.符合房地产经纪人报考条件,申请免考《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原《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3项材料外,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注意事项

敬请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公布的材料提交期限。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编辑推荐:

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早报名早学习早通过

人社部: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10月15、16日

(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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