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事考试网: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3/7/23 14:30: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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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于10月12—13日开考,2013年郑州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7月30日;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7月17日-8月1日。

关于2013年度郑州市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州市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报考考生: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3]2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房地产估价师:

2013年10月12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2013年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二)房地产经纪人

2013年10月12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2:00—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2013年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2:00—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二)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条件

1.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2.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三科)考试条件

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并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应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号(非注册人员填写资格证编号)。

3.2013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4.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考三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9:00至7月30日17:00。考生信息在网上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准确核对个人信息后再进行提交。

(一)报名办法

有2012年合格成绩的考生视为老考生报名,首次报考或无2012年合格成绩的考生视为新考生报名。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网址:http://henan.ksxtbm.cirea.net.cn/index.aspx;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报名网址:http://henanjjr.ksxtbm.cirea.net.cn/index.aspx。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进入登录页面,老考生输入证件号码和档案号登录系统,新考生点击“新考生报名”登录系统,然后按照网站提示进入信息填写页面,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大小小于100kb,尺寸为105x148像素。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之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要注意选择正确的国籍(地区),考试地点不可填写。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报名地点应选择为郑州。

2.现场资格审查与交费。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也可通过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金水东路中原出版传媒集团2楼)进行学历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省内中专学历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与经五路交叉口路北河南机电学校老校区综合楼 北楼113房间认证;电话:0371-65909826)及A4纸复印件2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2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贴在一份报名表右上角)和考试费用;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

2012年参加过该项考试并有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含免试部分科目考生)只需提交《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和考试费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考务费55元。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考务费65元,根据省计划发展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批复》(豫计收[2002]88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每人交报名费20元,缴省考试中心作为组织报名费用。根据省计划发展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37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的,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缴省考试中心作为组织报名费用。

(二)准考证领取

具体领取地点及时间通过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www.hnrea.org.cn)查询。

五、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分为市房管局初审和市人社局复审,市房管局初审时间在2013年7月17日至8月1日期间进行,逾期不再受理。地点: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商务东四街交叉口联合大厦1217房间)。

咨询电话:0371--67889725 67889908

10月初核发准考证。具体时间及领取地点通过“郑州房地产网”网站查询。

六、教材及考前培训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 )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七、有关要求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合同或买卖(居间)合同”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是进入房地产经纪活动关键岗位和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的规定,是否具有一定数量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是新成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机构年检及升级的重要条件之一。希望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的考试工作。

八、注意事项

(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报考时使用。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生提交信息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三)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此科目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草稿纸另行发放,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名、考试所填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不得写繁体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

(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生可在考试2个月后登陆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

1.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购买流程及配送方式

2. 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指南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成绩查询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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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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