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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经济民商:税收优惠

发表时间:2015/1/8 11:20: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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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税收入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①国债利息收入。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2.税款的免征、减征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①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②企业从事港口 、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③企业从事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④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⑤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降低税率

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加计扣除支出、减计收入

(1)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实行加计扣除:①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②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 %摊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收入,即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5.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的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 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6.加速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7.税额抵免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8.专项优惠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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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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