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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考点: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与金融制度

发表时间:2018/1/31 10:27: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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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984年以前,我国没有专门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严格讲没有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机构数量和种类的迅速增加,相应产生了金融业的无序竞争与违规经营问题,要求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以保持金融稳定。至此,中国人民银行受国务院委托肩负起对银行机构的监管任务,并多次实施监管体制的改革,建立金融监管责任制。

2003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对于银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给中国银监会,我国的金融业分业监管体制进一步得到发展。

1.中国银监会的性质

中国银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单位。它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政策性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2.中国银监会的主要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一、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c

(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抄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11)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2)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13)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丁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14)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15)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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