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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精粹一(6)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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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员必须回避的情形有( )。

A、仲裁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B、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

C、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

D、仲裁员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标准答案:a, b, c, d

解 析: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大网校,原创\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7、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D、行政复议申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标准答案:b, d

解 析:(1)选项B: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选项D: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28、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B、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标准答案:a, c

解 析: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9、 上海的甲公司和北京的乙公司于2006年6月1日在天津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06年12月1日在大连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A、上海

B、北京

C、天津

D、大连

标准答案:b, d

解 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北京)或者合同履行地(大连)的人民法院管辖。

30、 某企业因与银行发生票据支付纠纷而提起诉讼,该企业在起诉银行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票据出票地人民法院

标准答案:b, c

解 析: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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