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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模拟试题(三)参考答案

发表时间:2011/3/11 13:41: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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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无权代理。D选项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2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的中断。公民甲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所以C.D选项均不对;本案诉讼时效本应为2007年4月10日之前,但因公民甲在4月21日找厂家索赔遭拒绝,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自2006年4月21日重新计算。

3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所以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1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允许股东分期缴付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所以不能全部以专利技术出资。

4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选项C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5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6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是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7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后债务责任承担的规定。有限合伙人选择转变身份,成为普通合伙人,就应当与其他普通合伙人共同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企业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因此选项B的说法不符合规定。

9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原境内公司注册资本与增资额之和。

10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所以,180×60%-30=78(万美元)。

11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12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费用。根据破产法律的相关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工资在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作为第一顺序优先清偿,其并不属于破产费用。

13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债权申报。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14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15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事件。根据规定,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属于临时报告中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

16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改变招股说明书中所募集资金用途的处理。根据规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17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汇票出票的效力。(1)追索权的行使对象不仅限于出票人,所以A选项错误。(2)出票行为是单方行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只有付款之权限。但基于出票人的付款委托使其具有承兑人的地位,在其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所以B选项错误。(3)出票人委托他人付款,一旦该行为成立,就必须保证该付款能得以实现。如果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就应该承担票据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4)票据的变造应依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来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所以D选项错误。

18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票据的签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19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质权的设立时间。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0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21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权利质权的设立。根据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本题只有选项D是正确的。

22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审批权限。根据规定,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负责审批。

23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采购合同的分包规定。根据规定,经过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也要接受政府采购合同的约束,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4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根据规定,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的,对单位可以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5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违反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违反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关部门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特别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2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责任的范围。责令停产和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责任的范围。

3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4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时除外。

5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限制,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律没有规定制定企业章程,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6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和合伙企业财产转让。选项C中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无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7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需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8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合营企业需要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证明后方为有效的文件。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下列文件、证件、报表,应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方为有效:(1)合营各方的出资证明书(以物料、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应当包括合营各方签字同意的财产评估清单及其协议文件);(2)合营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3)合营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9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合营企业中需要约定经营期限的行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营各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该行业包括:(1)服务性行业的,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像、维修、咨询等;(2)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3)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4)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5)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

10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1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当事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12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核股票暂停上市的情形。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14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法定禁止背书的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15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1)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2年(2000年5月20日-2002年5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甲享有票据权利;(2)汇票的持票人(见票即付除外)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1999年6月20日-2001年6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乙享有票据权利;(3)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2年(1999年5月20日-2001年5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丙的票据权利消灭;(4)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2000年5月20日-2000年11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丁的票据权利消灭。

16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失效的情形。《合同法》规定了要约失效的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17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以上四种情形均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18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政府采购的方式。以上均属于政府采购的方式。

19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根据规定,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0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的形式。根据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和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
三、判断题

1

[答案] 对

2

[答案] 对

[解析]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3

[答案] 错

[解析]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4

[答案] 对

5

[答案] 对

6

[答案] 错

[解析] 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只是丧失对背书人及其保证人的追索权,持票人仍对出票人享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7

[答案] 对

[解析]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8

[答案] 错

[解析] 汇票质押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但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

9

[答案] 错

[解析]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债务人乙未向第三人丙履行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乙“向债权人甲”承担违约责任。

10

[答案] 错

[解析] 本题考核违反国家有关建设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只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才给予记大过等行政处分,本题李某和王某是公司的职员,不是国家公务员,不应给予行政处分。

四、简答题

1

[答案] (1)管理人有权向A企业追回100万元的货款。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管理人有权予以追回,计入债务人财产。

(2)办公楼的拍卖价款不能用以清偿所欠B企业的货款。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在本题中,保全措施解除后,办公楼的拍卖价款计入债务人财产,债权人B企业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3)海淀区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继续进行。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4)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

2

[答案] (1)韩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本题中,该中外合资企业中,韩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为20%(40/200),低于这一标准,因而韩方应追加投资。

(2)注册资本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法律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韩方第一次出资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双方第一期出资必须不少于出资额的15%。另外,双方约定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6个月内缴清第一期出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双方第一期出资应该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4)合营各方协商确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中方人员担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5)合营合同没有约定经营期限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举办的服务性行业,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等,应当按照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经营期限。

3

[答案] (1)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股份达到5%时必须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同时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本题中,甲及其关联企业丙和丁属于一致行动人,其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在3月25日,甲及其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持有的股份已达到6%,所以甲在3月25日后的继续收购行为不合法。

(2)甲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3)甲公司压价收购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五、综合题

1

[答案] (1)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案件的时间、受理裁定送达的时间以及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的时间均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25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本题中,人民法院作出以上行为的时间均符合规定。

(2)该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本题中,从发布受理申请公告之日至债权期限届满的时间超过了30日,短于3个月,是符合规定的。

(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由人民法院主持。本题中,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为9月1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9月25日召开,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4)乙企业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根据规定,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本题中,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与乙企业的合同,因此乙企业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一定的担保。

(5)管理人决定解除与丙服装厂的合同后,对于造成的违约金不再予以支付;对于造成其5万元损失,可以由丙厂依法申报债权。根据规定,管理人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6)人民法院受理了贸易公司的破产案件后,税务机关对该批货物的扣押应当解除。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7)工商银行和丁公司共同申报债权的方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本题中,工商银行已经向管理人申报了全部债权,因此,丁公司就不能再以将来求偿权申报。

(8)对于甲公司无偿转让的150万元财产,管理人的做法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破产企业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题中,贸易公司在2006年11月1日无偿转让财产,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前1年内,因此管理人是有权依法撤销的。

(9)破产费用=15+30=45(万元);共益债务=100+12+20=132(万元)。

(10)①贸易公司财产变现价值总额=150+132+120+150+1500+500=2552(万元)

②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后的财产额=2552-1000=1552(万元)

③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财产额=1552-45-132=1375(万元)

④清偿工资和法定社会保险费后的财产额=1375-200=1175(万元)

⑤清偿税款后的财产额=1175-100=1075(万元)

该剩余财产额用于支付普通债权。

(11)①普通债权额=5+1200+1530=2735(万元)

②清偿率=1075/2735×100%=39.31%

③A企业可以获得的清偿额=525×39.31%=206.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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