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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精粹二(3)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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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A、1%

B、2%

C、2.5%

D、3%

标准答案:d

解 析: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 )。

A、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由公司章程规定

C、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由董事会以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标准答案:c

解 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B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13、 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其实施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关于股票发行规定的有( )。

A、以低于其他投资者的价格向公司原股东发行股票

B、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C、向公司发起人发行无记名股票

D、向某法人股东发行记名股票,并将该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记载于股东

标准答案:b

解 析:(1)中大网校,提供\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每次发行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2)选项B: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3)选项CD: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14、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李某,违反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损害了公司股东张某的利益,张某( )。

A、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B、必须通过董事会提起诉讼

C、必须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D、必须通过股东会提起诉讼

标准答案:a

解 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某上市公司董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经向监事会提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后遭拒绝的,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是( )。

A、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东

B、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东

C、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东

D、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东

标准答案:c

解 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对此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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