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1年度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全科合格人员(在照片交纳截止日前者),其技术资格证书各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已经开始陆续发放。请到各自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的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正常工作日内)。
代领:凭代领人和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
杭州市、各区、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报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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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办理会计事务窗口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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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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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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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市财政局大楼附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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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7044124
0571-87045719 12366 |
上城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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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路26号(9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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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780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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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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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晖路联锦大厦A座8楼财政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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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577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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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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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湾巷杭办大厦2号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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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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