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将于10月26日举行。2013年新余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5月9日,现场确认审核时间4月10日—4月16日,5月2日—5月9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半个月。 | |||
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张单位: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冀会考办[2013]2号文件通知精神,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定于2013年10月26日、27日举行,现将2013年度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其两次报考的姓名、身份证、档案号必须一致)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通知(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凡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均不允许报考中级资格。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日期为2013年5月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三)报名时间
全市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5月9日。
现场确认审核时间为正常工作日4月10日—4月16日,5月2日—5月9日。今年不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到指定报名点审核确认。
(四)报名方法
报名网站:“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自行打印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属实后盖章,携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办理审查、拍照、交费手续。
2、县区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打印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一式三份,并全部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报名点、市级管理机构各一份),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定,现场确认时预交书款。
3、网上报名工作的层次结构
4、资格审查方式考前审查(前审):
在进行报名时,即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在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需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交费,交费完成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
5、交费方式
现场交费:考生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缴纳考试报名等相关费用。
6、照片上交方式
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由报名点工作人员代为拍摄电子照片,不允许考生自己上传照片,考生无需交纳实体照片。
7、打印准考证方式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8、桥西区、桥东区、高新区的考生在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报名,塞北管理区在沽源县、察北管理区在张北县报名。以上五个区不再设报名点。
(五)、考务工作日程
1、各报名点于5月13日——5月17日前到市级管理机构上报资料。
2、发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准考证打印时间:所有报名考生务必在考前半个月左右在网上打印(注:打印准考证由考生个人完成)。
4、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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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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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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