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逾期领证地点、时间: 地点: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 时间: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 (上午9:30——11:30 ,下午 2:00——4:30) 二、领证时需携带: 1. 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务必在成绩查询单上签名)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 身份证(原件) 4. 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均须原件) 特别提示: 1. 领取中级资格证书者,可于今年10月份(国定假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四)、11月份、12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四先到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验证签字,再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303室,近斜土路)验证领证。 2. 在嘉定、奉贤、青浦、宝山、金山、松江、南汇、崇明、梅山初级合格证书领取请与所在地区财政局联系。 考试用书 推荐培训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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