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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人事考试网:2012年质量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发表时间:2012/10/17 17:19: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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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社办发[2012]52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9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中级资格: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102分(试卷满分均为170分)。

初级资格: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均为90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质量工程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质量工程师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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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中国质量工程师考试网(中大网校下辖质量师考试专业培训机构)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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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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