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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考试动态:青海中小学教师招聘立规

发表时间:2010/7/14 11:05:01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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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近日出台《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要采取考试、考核、试用相结合的办法,而对于民族自治地区对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可给予适当照顾。
该办法还规定,拟聘人员名单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聘用合同期一般为3至5年。应聘前从事教师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对新聘任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不合格者则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解除其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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