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一)征税车辆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提示1】自2019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提示2】自2019年7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减免税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除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二、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行为课征,征税环节选择在车辆的最终消费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
三、纳税地点
1.购置应税车辆: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
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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