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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纪委监察局2012年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5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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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纪委监察局2012年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公告

  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有关精神,结合北京市纪委监察局队伍建设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北京市纪委机关综合工作类正处级领导职位4名:
  干部室副主任1名
  办公厅督查处处长1名
  办公厅行政处处长1名
  办公厅综合信息处处长1名
  2、北京市纪委机关案件工作类正处级领导职位4名:
  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名
  政策法规室副主任1名
  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调查处处长1名
  3、北京市纪委机关预防工作类正处级领导职位3名:
  预防腐败一室副主任1名
  预防腐败二室副主任1名
  预防腐败三室副主任1名
  4、北京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正处级领导职位4名:
  北京市纪委监察局驻北京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1名
  北京市纪委监察局驻北京市统计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1名
  北京市纪委监察局驻北京市药监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1名
  北京市监察局驻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监察处处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在京单位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北京市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北京市户口。
  3、年龄为40岁以下,即197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现任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即2011年9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即2008年9月(含)以前任职。
  6、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应符合调任条件。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7、 具体职位报名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 身心健康。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网络报名
  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14:00-9月29日18:00。登陆公招网(www.gongzhao.net)报名。报名分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两种形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同时注明是否同意调剂。
  1、个人自荐报名。报名人员在公招网的指定页面注册个人帐户后登录报名系统,填写《北京市纪委监察局2012年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个人自荐报名表》。
  2、组织推荐。由单位党委(党组)填写《北京市纪委监察局2012年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
  3、设立咨询电话。公选政策咨询电话:83736501。网络技术咨询电话:57803862,57803863。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北京市纪委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在征得报名人员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相应报名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公选。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报名结束后,在公招网统一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人员,仍继续使用此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环节。根据有关精神和实际要求,测试应试者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一般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网上统一公布。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与该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1(得分并列的,全部列入,下同),到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公招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相关有效证件、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底色为淡蓝色,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到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
  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资格复审人选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环节。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
  一般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网上统一公布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组织考察等通知事项。
  (四)组织考察
  北京市纪委组成考察组,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还需到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个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数与该职位的比例为3:1,如某一职位经考察无合适拟任人选,经北京市纪委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该职位空缺。
  对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察对象有关信息在本人所在单位、公招网、北京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
  (五)决定任用
  考察组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并安排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北京市纪委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任职手续。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北京市纪委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对该职位的其他考察对象进行递补体检。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四、公开选拔的时间安排
  9月下旬,召开动员部署会,开展网络报名、资格初审。
  10月上旬,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
  10月中下旬,进行资格复审、面试。
  11月上中旬,进行组织考察、公示及体检。
  11月下旬,决定任用,任职人员到岗。
  五、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在北京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北京市纪委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六、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专门成立公开选拔工作监督小组,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83736525
  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本公告由北京市纪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北京市纪委监察局2012年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  

 北京市纪委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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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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