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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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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推进辽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施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四个一”奋斗目标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共辽阳市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一批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和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15名领导干部,主要包括两个层次,具体职位及人数是:
  (一)市委管理副县级领导干部10名
  中共辽阳市委党校副校长、中共辽阳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辽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辽阳市统计局副局长、辽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辽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山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辽阳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辽阳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辽阳市水资源管理局副局长、辽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各1名。
  (二)县(市)区委管理非中共党员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
  辽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1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
  2、资格条件
  (1)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年龄应在45岁左右(1963年6月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年龄应在40岁左右(1968年6月以后出生)。
  (2)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担任机关和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型以上企业相应领导职务3年以上。
  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应担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员级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其他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4)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计算年龄和任职的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6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从2010年5月18日开始,到2010年5月31日结束。辽阳市内报名者在本县(市)区、本单位报名;辽宁省内其他市报名者可直接到辽阳市公选办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政快递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填写《辽阳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可从辽阳组工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ly-dj.gov.cn),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1份复印件,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包括出生年月、现任职务、工作简历、德才表现等方面的书面证明,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6张。企业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性质、规模大小(以2009年底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包括企业年销售额、资产总额和企业职工人数)和本人职务层次的说明材料。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参加公选资格。省内其他市通过电子邮件或邮政快递报名的,报名时不能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和报考材料原件的,须在笔试前规定时间内,携带加盖档案主管部门公章的本人人事档案中相关内容复印件和有关材料原件到辽阳市公选办接受资格审查复审。逾期未接受资格审查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辽阳市公选办、辽阳市辖县(市)区、市直单位和中省直驻辽阳单位报名站,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经辽阳市公选办复审后,发给准考证。在报名期限内,辽阳组工网将定期公布报名情况,并于6月10日左右公布每个公选职位的报名人数。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之后,报名者可于两天之内在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范围内进行调剂。经自愿调剂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0人的,经征求本人同意后,由辽阳市公选办进行适当调整。对经过调整报名人数仍不足10人的职位予以取消,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
  拟于6月中旬全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和领导能力两个方面。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拟于7月上旬全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职位的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笔试、面试的分数按照4:6的比例累计出总分,然后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干部德的考察,严格把好人选的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和廉政关。
  (五)决定任职人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各公选职位拟任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选结果。
  公开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适用试用期的人员,任职1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免职。
  (六)岗前培训
  由市公选办组织统一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通过听取报告、集中授课、分组讨论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岗前培训,并对干部的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辽阳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辽阳市公选办地址: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5号)
  邮政编码:111000
  电话:0419-23003212300706
  传真:0419-2300706
  电子邮箱:lnlygx@126.com

辽阳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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