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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侯县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

发表时间:2014/4/17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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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侯县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

      为进一步形成公正选人用人的导向和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名额
      公开选拔的职位共10个,人数10名,具体如下:
      1、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2、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
      3、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1名;
      4、县信访局副局长1名;
      5、团县委副书记1名;
      6、县档案局(馆)副局(馆)长1名(参公单位);
      7、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副局长1名(参公单位);
      8、县司法局南屿司法所所长(副科级)1名;
      9、青口投资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副处长1名(参公单位);
      10、大湖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二、报名人员的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闽侯县在编在岗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含事业聘用制干部),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履行职务的身体条件,同时还应具备相应的职位资格条件:
      (一)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限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限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团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工龄在3年以上(2007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报考其他职位的工龄在5年以上(2005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
      (三)符合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
      1、报考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现任副股级以上职务或具有上述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2、报考县统计局副局长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或数学、统计类专业毕业或具有从事统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现任副股级以上职务或具有上述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报考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地质地矿类或城建规划类或建筑建设类专业毕业或具有从事国土资源管理或建设规划工作3年以上经历,现任副股级以上职务或具有上述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报考县信访局副局长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现任副股级以上职务(或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事业干部也可以报考)。
      5、报考团县委副书记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6、报考县档案局(馆)副局(馆)长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现任副股级以上职务(或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事业干部也可以报考)。
      7、报考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副局长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汉语言与文秘类或新闻传播类专业毕业或具有从事广播电视或新闻编辑工作3年以上经历,现任副股级以上职务或具有上述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8、报考县司法局南屿司法所所长(副科级)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毕业或具有从事政法或综治工作3年以上经历,现任副股级以上职务。
      9、报考青口投资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处副处长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公共(行政)管理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或具有从事经济贸易或招商引资工作3年以上经历。
      10、报考大湖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现任副股级以上职务(或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事业干部也可报考)。
      上述副股级以上干部职务一律以有任免权限机关的任免文件为准;学历以国家正规办学机构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职称以审批机关正式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上述学科分类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1992),报名者任职或从事工作年限时间计算至2009年3月31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情况的。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和程序
      公开选拔的组织实施按照前期准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等七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时间:3月中、下旬)
      制定公开选拔工作方案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发布公告(时间:4月上、中旬)
      向社会发布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计划两周左右时间)。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三)组织报名(时间:4月下旬)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4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4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报名登记表直接到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公选办”)领取,报名登记表应认真填写并由报名者本人签署姓名后送达县委公选办。县委公选办地址:县政协一楼,电话:22065217;报名咨询电话:22071283(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参加公开选拔资格。组织推荐的,征得本人同意并由所在党委在报名登记表相应栏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④报考人员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1份;⑤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委党员证明信;⑥凭职称报考者还需提供中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材料1份。
      (四)资格审查(时间:5月上旬)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县委公选办发给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每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方可开考。
      (五) 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命题。
      1、笔试(时间:6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和处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两个科目实际得分相加为应试者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以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各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5名参加面试(如取足最后一名时出现分数并列则同时参加下一环节竞争,下同),并将面试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2、面试(时间:6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顺序由报考同一职位的入围者抽签决定。面试小组由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等组成。面试按100分制量化计分,评委当场打分、当场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平均分作为每个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以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六)组织考察(时间:6月下旬)
      1、确定考察对象:每个职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名作为组织考察对象,并将组织考察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2、体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3、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组织部按综合考察、择优录用的原则,研究提出人选的使用意见,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
      (七)决定任用(时间:7月上旬)
      县委根据考察情况、考试综合成绩和其他综合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县委常委会根据公示结果,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
      凡被任用者,若是事业单位的干部,同时转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乡镇副乡镇长按法定程序选举任用)。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职位职责要求或其他原因不适应的,由县委根据实际情况按原职级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担任乡政府副乡长的,由县委常委会按规定提议免职)。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县委公选办和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本次公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委公选办负责解释。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发动,切实做好组织推荐与报名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以保证选拔结果的公正。

 闽侯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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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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