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公开选拔县管领导干部简章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重庆市乡镇换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选任工作细则》、《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关政策和问题解答(二)》、《关于公开选拔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优秀年轻干部进乡镇领导班子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11〕17号)精神,切实做好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工作,改善乡镇领导班子年龄、文化结构,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为“五个忠县”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乡镇副职领导干部,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选拔职位、职数及范围
乡镇副职26名:其中16名面向忠县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10名面向忠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
部门副职5名:面向忠县乡镇现任副职领导干部。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工作关系在忠县范围内,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竞争职位的年龄、工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等要求见附件1。年龄、工龄、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四)服从组织安排。
(五)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况的;
5.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的。
三、公开选拔程序
(一)推荐报名
1.推荐方式:本人填写《忠县2011年公开选拔县管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单位党组织签注推荐意见。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1个职位。
3.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9月7日(截止时间为9月7日18:0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现任职务以及基本情况、加分等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忠县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5.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中共忠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54232918。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资格合格者参加笔试。公开选拔职位名额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因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则按比例减少该职位公选职数。
参加笔试的人员和笔试地点,另行确定。
(三)素质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试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制。时间为9月11日上午9:00—12:00。笔试内容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测试领导干部的适任能力。笔试成绩在忠县人民政府网、忠州新闻网、忠县红岩网上公布。
加分:按忠委组发〔2008〕100号文件执行。重庆市青年人才论坛忠县分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重庆市主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8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6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确定面试人员。按照公开选拔职位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不再作计算。
3.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9月18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另行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公开选拔职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被确定为体检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若体检不合格,则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品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品行考察人选(品行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为1:1)。
品行考察主要采取反向量化调查的方式进行。品行考察满分为100分。
(六)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与品行考察同步进行。业绩考核人选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为1:1,通过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核被考察对象的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落实、工作成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等。
品行考察得分或业绩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选拔资格。
(七)决定任职人选
根据素质考试、品行考察、业绩考核、公示等情况,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及具体岗位,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委任制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履行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按其公选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但任职满一年后经考核考察不胜任的,视情况按其竞岗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忠县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3日
附件:【点击下载]
忠县2011年公开选拔职位及任职资格条件表
忠县2011年公开选拔县管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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