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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重庆九龙坡区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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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重庆九龙坡区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九龙坡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考核方式,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人数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9人,具体职位、名额等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本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善于团结同志;

  2.近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在九龙坡区服务5年以上;

  4.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父母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选调。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9—30日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承诺书(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属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录用文件;事业人员需提供聘用文件和聘用审批资料;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重庆主城九区以外的人员可传真报名、委托报名。传真报名的,须在报名结束后1天内与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选调后需本人递交调整编制申请,原编制性质自然调整为事业编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其中,传真报名、委托报名的,根据复印件、传真件,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条件和内容,进行预审。待考生参加笔试时,按照《简章》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在笔试期间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岗位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须达到各岗位1:3的笔试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选调名额(急需岗位达不到比例的,经同意后也可开考)。每一轮成绩分别达到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每轮成绩、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总成绩在九龙坡区机关公示栏、“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1.笔试

  考生于2011年12月2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外地考生可与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后,在笔试当天考试前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1年12月3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公务员法》为依据,复习资料可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1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四)考察、确定初步人选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面试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九龙坡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查,研究提出初步人选。若个别职位经考察认为无合适人选,经区调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可终止遴选。

  (五)体检

  对研究确定的区外初步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发〔2005〕25号)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在该岗位每一轮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配手续

  经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后,对选调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选调的,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遴选不负责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未尽事宜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报区调配领导小组确定。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联系方式:

  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电话:023-86169316  传真:023-86169218

  相关资料可查阅九龙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ulongpo.cqhrss.gov.cn。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所有附件

  1.九龙坡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2.九龙坡区201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样式)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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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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