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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高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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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视野,不拘一格选人才,高邑县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选拔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职数
高邑县建设局局长1名。
二、范围和对象
县内外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适合从事城市行政管理和领导工作的人员。
三、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调任条件。
(二)任职资格
1. 年龄为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干部身份,中共党员,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 现任副科级以上职务。任副科级职务的,应任职满两年。特别优秀的可报请上级组织部门审批予以破格提拔。建设局长试用期为一年。
3. 具有在县及县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两个以上岗位工作满五年的经历,有突出业绩。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和方式。时间从2009年8月25日零时至9月15日24时止。登录高邑网首页(http://www.gaoyiwang.com),下载填写《高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发至邮箱gyzzf@126.com。
2. 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于2009年9月21日至25日,由本人亲自到高邑县委组织部411房间(高邑县府前路行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配楼)办理资格审查,届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高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
3. 在资格审查基础上,入围人选还要经过考试、组织考察、县委研究等环节。
五、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高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咨询电话:0311-84030995、0311-84030176。

高邑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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