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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事局旅游局公开选机关工作人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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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适应我市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二、选调名额     选调公务员4名。    

三、选调条件     ㈠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㈡ 年龄30周岁(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     ㈢ 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㈣ 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条件;     ㈤ 符合体检标准,身体健康。    

四、选调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报名,经公开考试考核后择优选调。    

五、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和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选调公务员。    

㈠ 报名时间     2007年12月3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㈡ 报名地点     重庆市旅游局人事教育处(渝中区沧白路九尺坎50号华英大厦6楼)     联系人:胡代华   联系电话:89033075   邮编:400011    

㈢ 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2、报名者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以及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由市旅游局人教处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旅游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㈣ 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命题公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未达到60分的,不能纳入面试范围(选调职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    

2、面试。面试人选按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㈤ 体检     根据选调职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渝人发〔2007〕25号)文件要求进行体检。    

㈥ 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市旅游局组织考察并经党组研究决定列为选调人员。    

㈦ 办理调动手续     由重庆市旅游局填写《重庆市人员调动报批表》,将选调人员报送重庆市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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