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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法院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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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法院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

  根据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南票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到南票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此次遴选包括法警1名、办公室综合工作人员 1名、办公室档案员1名、调研室工作人员1名、执行法官1名,共计5名。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二、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职位要求:
  司法警察职位: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男性,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不包括聘任制),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的优先。
  办公室综合、档案员、调研室职位: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不包括聘任制),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综合调研能力。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或者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有司法资格和实践经验优先。
  执行法官职位: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不包括聘任制),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证,或者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有司法资格和实践经验。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业务素质过硬;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符合各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等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荣获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和遴选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3、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4、其他不符合审判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用人规定的。
  三、报名事项
  报名者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
  2、学历、学位、法律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带照片)。
  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将以上资料邮寄或传真至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四、遴选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报省高院审核通过-调入(注:被录用的人员,5年内不得外调;商调过程中原单位调出手续由本人自行办理;房子及家属问题自行解决)。
  确定商调人员后,先办理补员审核手续(省高院审核个人档案),待批准后方可调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一)待遇。员额纳入编制内,按公务员工资标准和南票区的工资水平确定工资和法官的福利待遇。协助办理本人的户口关系。
  (二)任职。遴选人员在原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的,转任南票区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在原单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的,转任南票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在原单位担任科员职务的,转任南票区人民法院科员。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邮编:125027
  电话:葫芦岛市南票区法院政治处0429—4928006
  传真:0429-4928088 电子邮箱:npfyzzc@126.com
  报名日期:2013年8月1日-9月1日
  附件:2013年南票区法院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葫芦岛市南票区委组织部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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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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