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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定远县教育、政法系统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7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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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定远县教育、政法系统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干部活力工程”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同意,决定对县教育、政法系统部分副科级职位开展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和人数

  (一)教育系统2个:定远三中副校长、定远中学工会主席。

  (二)公安系统1个:县拘留所教导员。

  (三)司法系统4个:定城司法所所长(副科)、炉桥司法所所长(副科)、张桥司法所所长(副科)、仓镇司法所所长(副科)。县委将根据竞争结果统一安排相应职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除必须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五)各系统还应具备的条件:

  1、教育系统岗位:担任县教育局机关中层正职,或担任正科级完全中学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或担任副科级完全中学校长、副校长,或担任初级中学校长,现任以上职务满3年;具备中学一级职称;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

  2、公安系统岗位:从事公安工作5年以上,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3、司法系统岗位: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且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以上时间的计算截止日为2011年8月31日。

  三、主要方法和程序

  按照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县委差额票决、公示等程序进行,分步遴选。其中,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笔试、面试采取量化计分,权重比例为1.5:1.5:4:3。具体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

  各系统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公布实施方案,动员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上岗。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分别到县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政工股(室)报名,政工股(室)负责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工作。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附在本人报名表后集中交县竞争上岗办,有关材料以16k纸印刷)。;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每人限报1个职位。参与本系统竞争上岗副科级职位的,不许同时报考县公推公选副主任科员职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党纪处分规定的期限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资格审查

  县竞争上岗办依照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得少于4人,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数,已报名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竞职演讲、民主测评

  召开干部大会,竞争人选作竞职演讲,介绍个人基本情况、近年来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任职后的工作设想。有关人员对其竞职演讲情况进行评分,并结合竞职演讲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与会人员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弃权、不称职五个等次,分别计100分、80分、60分、20分、0分。民主测评得分=[100×优秀票数+80×称职票数+60×基本称职票数+20×弃权票数]÷有效票数。

  竞职演讲和民主测评各按15%的比例计入笔试成绩。

  (五)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竞争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各占5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40%比例折算)和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竞争上岗职位所在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旁听。

  面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竞争上岗的总成绩。

  综合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笔试、面试得分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竞职人员总分相同出现并列的,以笔试、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由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请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因各种原因出现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决定任用

  召开县委常委会,对考察人选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每个职位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任用者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9月7日

  2、上报个人报名表、个人报名人选名册时间:2011年9月10日前。

  3、竞职演讲、民主测评:2011年9月20日前

  4、笔试、面试时间:201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详情可查询:定远政府网:http://www.dingyuan.gov.cn/;定远先锋网:http:// dy.ahxf.gov.cn/。

  五、工作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公推公选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监督电话:4288606,传真号码:428860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岗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4288705。

  定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岗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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