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重庆市市级部门、区县党政群、人大机关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干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职位和基本条件
综合业务岗位,一般工作人员6名。
基本条件:科级及其以下干部;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09年4月计算满三年),原则上应有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政治素质好,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三、基本程序和方法
基本程序是: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体检、试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等。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2009年4月10日至15日,通过重庆市人大网站报名,报名网址:www.ccpc.cq.cn。考生通过登录报名网址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里下载《重庆市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填写好后发送到邮箱cqrdrsc@163.com即可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下午5:00。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机关纪委负责资格审查。
(三)考试(具体时间在市人大网站上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市人大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人选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对象
根据选调人数,按1:2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体检
由市人大机关组织考察,并按照渝人发〔2007〕25号文件的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市人大机关对拟选调的人员试用3个月(即借用的方式),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四、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机关干部,是市人大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人事工作公信度,推动机关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违纪违规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协助市人大机关做好选调干部工作。
联系人:陈小敏
联系电话:67678673 67678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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