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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宿迁市宿城区公开选拔党外专业技术领导干部6名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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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宿迁市宿城区公开选拔党外专业技术领导干部6名公告

  宿迁市宿城区公开选拔

  党外专业技术领导干部

  公 告

  经中共宿迁市宿城区委研究,定于2012年8月面向区内外公开选拔6名党外专业技术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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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1名

  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区农业委员会副主任1名

  区法检两院副科职领导干部2名

  二、资格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中共党员。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计算到2012年8月31日),且现任单位中层以上职务。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受过法院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党籍处分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其他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

  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见公选简章。

  三、选拔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任用、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8月12日。

  2.报名方式和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宿城党建网(http://www.sqscdj.com),直接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通过后,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2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非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拔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的笔试拟于2012年8月18日左右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后续有关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宿城党建网有关公告,或致电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传真):0527-82960191

  监督电话:0527-82960263

  82960192

  宿迁市宿城区公开选拔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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