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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丽水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4/17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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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丽水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

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开展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丽委发〔2012〕56号)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从而为我市加快绿色崛起,促进科学跨越,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新丽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市委决定在今年6~7月开展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五湖四海、广纳人才原则,扩大识人选人视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既重考试成绩又重工作业绩,既比岗位胜任度又比群众公认度;坚持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二、目标职位

  根据市直和县(市、区)有关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确定104个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职位开展联合公选。其中县处级领导职位10个,乡科级领导职位94个(见附表)。

  三、选拔范围和报考条件

  县处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国选拔,乡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全省选拔。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县处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2年5月31日,下同),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正科级领导且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其中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②现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③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后出生),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乡科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股职务,或副股职务满2年,或机关科员职务满3年;团县(区)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任副股职务,或现任科员且工作满2年;②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上述有关职务;③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工作满2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⑤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委员满1年)、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2周岁以下(1970年6月1日后出生),团县(区)委副书记职位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县处级和乡科级的个别领导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作特殊设定。有关职位具体要求由市和县(市、区)分别确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影响期内;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选拔程序

  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按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

  召开动员会进行发动,公布选拔职位、选拔范围、报考条件与资格、选拔方式和时间安排等。

  (二)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市公选办和各县(市、区)公选办分别受理。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每一选拔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须多于10人(含)。不足10人的职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它职位。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试题委托全国或省级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命制。

  笔试试卷为公共综合卷,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统一命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根据县处级、乡科级领导职位要求分别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个领导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6名面试人选,其中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4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无组长讨论,主要测试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面试工作统一要求,县处级领导职位由市公选办组织,乡科级领导职位由各县(市、区)公选办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专家评委、群众评委相结合的形式。专家评委从外地聘请,群众评委邀请当地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职工担任。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面试评分权重为8:2。

  (四)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其中结构化面试和无组长讨论各50%)的比例确定每位应试者的考试成绩。每个领导职位根据考试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考察人选,其中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考察人选。

  对需调任的入围人员,由市公选办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空缺的人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全市统一要求,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组织。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内容,注重考察入围人选的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通过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包括德的正反向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综合分析入围人选的工作任职经历、教育培训和工作业绩等,评估入围人选的工作实绩、岗位适应性、群众公认度和综合表现,量化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量化分值占总分的20%。

  (五)确定拟任用对象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量化考核分值之和,最高者提名为拟任用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和任用,并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

  联合公开选拔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委协同配合开展,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市委成立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侠同志任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为成员。

  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公选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丁绍雄同志任主任。工作人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人员组成。

  各县(市、区) 相应建立公选办负责各自实施工作。

  联合公选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到7月底基本结束。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联合公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考。

  信息汇总:2012年丽水公选百余领导干部
  公选公告:浙江丽水市2012年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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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12年6月1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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