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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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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眼界宽、胸襟宽、思路宽,学历层次高、专业技能精、领导能力强的党政干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决定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副科职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人数
      1、职位:区级机关部门(开发区)副局长(副主任)。
      2、人数:5—10名。依据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拔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选拔人数。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学历
      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来源:www.examda.com 
      3、专业
      研究方向为:①城建规划类;②经济管理类中的财政金融、资本运作等;③软件和文化产业类;④公共管理类中的旅游管理、商务贸易类中的物流管理、医药卫生类中的卫生事业管理等;⑤机械工程、船舶工程、生物工程类;⑥新能源、光电类。
      4、年龄
      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①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拔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同步进行。
      ②报名时间:2009年9月25日-10月20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③现场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扬州市邗江中路338号区政府办公楼10楼1011室),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④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9月25日9:00-10月20日16:00。报名网址:邗江人才网(www.hjrc.cn),邮箱(hjrc.cn@163.com)。
      ⑤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填写《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同底正面二寸免冠照片4张、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任职情况(包括在校期间学生社团任职)等有关证明材料。
      ⑥网上报名的应按公告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电子照片。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报名后24小时内通过EMS方式邮寄至:扬州市邗江中路338号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注明“公开选拔”),邮编:225000,或传真至:0514-87862220。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4张近期同底正面二寸免冠照片在结构化面试前提交审查确认。
      2、资格审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职资格。
      3、面试。
      ①结构化面试。根据结构化面试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竞职的人选。
      ②演讲答辩。先驻点调研,后演讲答辩。
      4、体检。按结构化面试得分占40%,演讲答辩得分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选拔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本文来源:网 
      5、考察、研究。
      6、任前公示、履行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试用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不予任用。试用任职时间为一年。
      选拔产生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待遇
      试用期间比照同等级别公务员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等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胜任者正式任用,享受职位对应的公务员待遇;不胜任者取消任用资格,可根据个人意愿调整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自谋出路。正式任职人员按照《邗江区招聘并用好优秀人才工作政策意见》的规定,一次性给予个人3万元津帖,在本地购房的,分5年共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五、其他
      10月25日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将补助交通、食宿费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拔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邗江区监察局:0514-87862162
      咨询联系电话:邗江区委组织部:0514-87862176   13852715585
  邗江区人事局:0514-87862970   13905276609
      七、本公告由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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