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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鞍山市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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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鞍山市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进全市“三转型一创新”,实现鞍山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共鞍山市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一批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和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42名领导干部,主要包括两个层次,具体职位及数量是:

  (一)市管副局级领导干部11名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公立医院管理局副局长、市体育局副局长、鞍山近海物流港区(鞍山汤岗子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鞍山市委员会(鞍山市国际合作办公室)副会长(副主任)、市职教城管委会副主任、市工业研究院副院长、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鞍山铁西工业经济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各1名。

  (二)县(市、区)副科级领导干部31名

  1.海城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市粮食局副局长、南台市场管委会副主任、市河务管理处副主任各1名。

  2.台安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县工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县西平林场副场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县农机局副局长、县委党校教育长、县粮食局副局长、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县文化馆馆长各1名。

  3.岫岩满族自治县:团县委副书记、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县雅河工业经济园区管委会规划部副部长、朝阳镇政府副镇长各1名。

  4.铁东区: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区审计局副局长、区档案局副局长、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各1名。

  5.铁西区:区服务业局副局长、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区文化馆副馆长各1名。

  6.立山区: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区公证处副主任、区舆论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区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各1名。

  7.千山区:区公证处副主任、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主任各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报考市管副局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鞍山铁西工业经济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岗位的人员要求在35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市、区)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者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市职教城管委会副主任、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鞍山铁西工业经济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岗位的人员,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报考市管副局级领导职位的人员,要担任市直机关或事业单位副处(县)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担任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2年以上。

  其中,报考台安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鞍山铁西工业经济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位的人员,要担任市直机关或事业单位副处(县)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担任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1年以上。

  报考县(市、区)公务员职位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具备公务员身份的要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2年以上。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者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人员。

  报考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要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担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2年以上。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者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人员。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的人员,要担任机关科员级职务、事业单位相当职务3年以上;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2年以上。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者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人员。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划型标准按国经贸中小企[2003]43号文件规定掌握。

  中省直单位比照执行。

  4.符合所报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计算年龄和任职的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9月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从2011年9月9日开始,到9月20日结束。报名者在本县(市、区)、本单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报名时,需按要求逐项填写《鞍山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可从鞍山党建网(网址为:http://www.asdj.cn)、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asrs.gov.cn)下载,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和学历、学位、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1份复印件,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包括出生年月、现任职务、工作简历、德才表现等方面的书面证明,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4张。企业管理人员须提供所在企业性质、企业规模(以2010年底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包括企业年销售额、资产总额和企业职工人数)和本人职务层次的说明材料。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参加公选资格。

  市公选办、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和中省直驻鞍单位均设报名站,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经市公选办复审后,发给准考证。在报名期限内,鞍山党建网和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将定期公布报名情况,并于9月22日左右公布每个公选职位的报名人数。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之后,报名者可于两日之内在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范围内进行调剂。经资格审查和自愿调剂后报考副局级职位不足10人、副科级职位不足8人的,经征求本人意见后,由市公选办进行适当调整。对经过调整报名人数副局级职位仍不足10人、副科级职位仍不足8人的,公选职位予以取消,报名者可改报其它公选职位。

  (二)笔试

  拟于9月下旬全市统一组织笔试。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针对公选职位层次分别命制笔试试卷。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和领导能力两个方面。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拟于10月上旬全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报考职位的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笔试、面试的分数按照1︰1的比例累计得出总分,然后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情况和群众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笔试、面试分数进行综合排序。

  (五)决定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常委会和各县(市、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各公选职位拟任人选,并通过市公选办统一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选结果。

  公开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六)岗前培训

  由市公选办统一组织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通过听取报告、集中授课、分组讨论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岗前培训,并对干部的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鞍山市公选办地址:中共鞍山市委党校(铁东区对炉街12号)

  邮政编码:114003

  电话:(0412)6319022 (0412)6319122

  传真:(0412)6381022

  电子邮箱:anshangongxuan@163.com

  鞍山市公开选拔领导

  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8日

  附件:

  2011年鞍山市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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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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