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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10年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7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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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10年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共阜阳市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10名县级领导干部(正县级领导干部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阜阳市委党校副校长(正县级)1名;副县(市、区)长3名;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阜阳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1名;阜阳市审计局总审计师1名;阜阳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1名;阜阳市妇联副主席(女)1名;阜阳工业经济学校副校长1名。
  二、资格条件
  全省范围内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中直驻皖单位)的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如下任职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报考正县级职位的,须任副县级职务1年(2009年8月以前任职)或正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6年8月以前任职);报考副县级领导职位的,须任正科级职务1年(2009年8月以前任职)或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6年8月以前任职)。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的,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3、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副县级职务或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的,可报考正县级职位;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正科级职务或副科级职务3年以上的,可报考副县级职位。
  4、省辖市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含中直、省直驻当地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管理人员,可分别比照副县级以及正、副科级职务,报考相关职位;县(市、区)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可比照副科级职务,报考相关职位(仅限本次招考报名比照使用)。
  5、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担任副团职、正营职、副营职,可分别比照副县级以及正、副科级职务,报考相关职位(仅限本次招考报名比照使用)。
  6、报考正县级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县(市、区)长职位的,年龄在34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副县级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市委党校副校长职位的,应为中共党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4年以上。
  (2)报考副县(市、区)长职位的,应为中共党员,须具有3年以上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经历。
  (3)报考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位的,须符合《检察官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报考本职位,并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且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1年以上。
  (4)报考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职位的,应为城市规划类、建筑学类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从事城建、规划工作满4年。
  (5)报考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位的,应为审计或其他相关专业(财政、金融、会计等)本科毕业,具有高级审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资格,从事审计、财政工作满4年。
  (6)报考市交通局总工程师职位的,应为路桥工程类或交通工程管理类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从事交通工程及管理工作满4年。
  (7)报考阜阳工业经济学校副校长职位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财务管理类、经济管理类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教学管理工作满4年。
  (8)报考市妇联副主席职位的,应为中共党员。
  三、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用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1、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10人,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经研究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2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3)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4)任职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5)企业相应人员报考须有市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对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及相关任命文件;(6)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本市报名者一般应到所在单位隶属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市外报名者可直接到阜阳市公选办报名,或登陆阜阳市先锋网(http://www.fyxf.fy.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后,通过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同时将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寄至阜阳市公选办。笔试前两天,考生本人持有关证件原件到阜阳市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发给准考证。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本人有关情况,并如实填写《阜阳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参考资格。
  2、笔试。试卷的命题和阅卷由阜阳市公选办负责,总分为120分,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三分之一。公共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法律知识、现代科技基本知识、文史知识、时事政治和安徽省情、阜阳市情等。专业知识包括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3、面试。命题及组织由市公选办负责,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总分为12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由领导干部、有关方面代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当场评定成绩。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4、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考察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要对是否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研究提出具体的任用意见,报市委研究并差额票决,然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市委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对公开选拔的委任制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对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察,经考核不胜任的,依法免职,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8月25日。
  2、笔试时间:2010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10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阜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阜阳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8-12380
  阜阳市公选办办公地点:阜阳市委办公楼六楼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
  电话 :0558 -2264129,2230081,2255422(传真)
  电子邮箱:fysgx2010@126.com邮编 :236013

阜阳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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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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