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企业信誉,关系国家形象,必须高度重视。7月26日温总理签署第503号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规定》落到实处, 现就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007年是国家总局确定的“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我们以关注民生、维权护法为主线,以推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为重点,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为着力点,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办法,扎实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周密部署,典型引路,全市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进展顺利
在今年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将2007年确定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要求全系统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今年年初,省局根据山东实际,提出以整体提升农村食品市场规范化,保证消费安全为目标,在农村食品市场引导经营者试点推行“一户多档制”、“食品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农村大集熟食证明登记制”、 “裸(散)食品标牌公示制”等“四项制度”,逐步建立起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今年4月,市局召开了专门会议,确定先行试点,成功后迅速在全市推开。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已建立“一户多档”6187户,从业人员登记6315户、9043人,熟食证明登记1102(次),制作设立散、裸装食品公示牌7417户、3011块,“四制”建立平均79%。建立食品安全监控点292个,聘请食品安全社会义务监督员477人,设立假冒伪劣食品展厅(柜)66处。检测食品113种,发布消费警示304条,下架退市食品8021公斤、货值11.7万元。检查食品业户2万余户(次),各类市场、超市、商场1478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732户,吊销营业执照5户,补办执照1673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98件,销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6150公斤、货值13.92万元。受理申诉举报案件2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其中,惠民县已基本实现了无缝隙覆盖。山东省局多次到惠民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了农村食品经营业户的“四制”建立情况,非常满意,对滨州市局、惠民县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四制”推行工作中,全市工商系统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研究部署,克服重重困难,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求真务实,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
一是认识到位、思想统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提高则是工作深化的力量源泉。为强化系统干部职工对推行“四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进对“四制”内容的了解,市县两级局分别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全体干部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大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的要务;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建设平安社会和谐社会的要务;是“建设和谐工商,展示良好形象”的要务。一定要做到履行职责、监管到位、服务社会、展示形象。
二是营造声势,强化协调。为强化宣传教育,市局起草《关于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确保食品消费安全的报告》,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得到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各县局也以不同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做了汇报,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惠民县政府转发了县局起草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组织召开了推行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动员大会,反响强烈。目前,全系统先后召开相关会议128次,发表宣传稿件272篇,印发宣传材料近30万份,发布户外公益广告3211条。举办各类培训班(宣讲会)79期,培训(参会)人员5255人次,制发“致广大食品经营业户的公开信”---份,组织人员走上街头,深入农村、走进业户,宣传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及推行食品市场监管“四制”的目的、意义与具体做法。有的县局在县电视台、电台、县级报刊上开辟专栏,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介绍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四制”。市局通过编辑《食品安全监管专刊》的方式将全系统推行“四制”、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六大班子、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和交流。同时,在市局的支持下,各县分局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公安局、城监执法局的协调配合,开展积极有效的联合执法和现场办公,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合力,为“四制”的推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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