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测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考务系统研发、计算机制卷等技术工作。
第四十四条 按照本规程规定应向测委会办公室报送人员名单、报告、报表、记录的,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第四十五条 本规程未尽考务事宜,以中国报关协会公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四十六条 测试命题,测试证书管理,考培中心、报名点、考点、培训机构遴选及管理等工作规范,由中国报关协会另行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八条 本规范由测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报关水平测试保密管理工作规则
2.报关水平测试考场设置标准
3.报关水平测试考场设置情况表
4.报关水平测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规则
5.报关水平测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报关水平测试应试规则
7.报关水平测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则
8.报关水平测试分数核查规则
附件1
报关水平测试保密管理工作规则
一、为加强中国报关协会报关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的保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关于国家统一测试保密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二、参加报关水平测试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和本规则的规定,严守工作秘密。
三、测试保密管理工作,按照“谁接触,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报关水平测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测试涉及工作秘密的各环节工作,指导、监督考培中心、报名点、考点等的保密管理工作。
五、测试试题(含备用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阅卷核分数据在成绩公布前,均属于秘密。中国报关协会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和知悉、接触范围。
各地方报关协会参照中国报关协会的规定,限定本协会的知悉、接触范围。
六、测试教材在编写后、出版前,测试大纲在制定后、公布前,试题答案启用后、公布前,应试人员答题卡启封后、阅卷中、销毁前,阅卷数据生成后、删除前,测试成绩名单下发后、公布前,委员会会议、专家组会议及重要的考务工作会议的议题在作出决定并对外公布或者公开实施前,均属于工作秘密。
七、测委会办公室应当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涉密人员应当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八、召开重要测试工作会议,或者开展涉密测试工作,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事前保密检查,关闭录音、摄像设备,对网线、无线网卡等上网设备实施物理隔断;
(三)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与人员的范围;
(四)按照保密要求使用工作设备,管理会议文件、资料及其存储介质等;
(五)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确认未遗漏任何涉密物项。
九、开展涉及秘密的测试工作,如组织命题、审题组卷、审查试题、确定答案、设定评分标准、阅卷核分等,原则上应当采取“封闭式”的工作形式。测委会应当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对命题人员应当履行的保密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封闭期间,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并确定手机与电池处于分离状态。
十、涉密物项封存保管的场所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防范措施,安装放火、防盗装置,安排24小时双人守卫。
涉密物项为电子文档的,应当在独立的存储介质上加密保存,不得保存在计算机上。
十一、涉密物项的销毁,按照机要文件的销毁程序办理。
十二、涉密人员不得参与或者授意他人参与任何单位、个人或者网站组织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等的授课;未经测委会批准,不得参与编写应试辅导用书、试题解析和相关资料。
十三、发生泄密事件的,应当迅速查明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逐级上报,隐匿不报或拖延报告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对泄密事件的责任人,应当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
报关水平测试考场设置标准
一、纸笔测试
考场的设置原则如下:
(一)每30人为1个标准考场;不足30人的为非标准考场。
(二)每个考点根据应试人员实际人数可设1-2个非标准考场;
(三)不足15人的不单设考场。
(四)考场的应试人员座位,应当按照单人单桌、单行间距80公分以上的规则排列。
(五)阶梯教室和有坡度的场所不得设置为考场。
二、计算机化测试
考场设置原则如下:
(一)每20-100人为1个标准考场;不足20人或多于100人的为非标准考场。
(二)每个考点根据应试人员实际人数可设1-2个非标准考场。
(三)考场的应试人员座位,应当按照单人单桌的规则排列。
(四)通讯条件上管理机具备宽带上网条件、应急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
(五)在各个考点中张贴各类标示:考场标示:条幅、指示牌、门贴、考场纪律。
(六)考场内可调节式通风系统、应试人员物品专放桌。
考场运行环境要求如下:
(1)测试管理机&测试服务器
硬件 | 推荐配置 | 最低配置 |
CPU | P4 2G以上 | |
RAM | 1024MB以上 | 512MB以上 |
硬盘 | 40G以上(测试系统安装所在盘预留空间5G以上) | |
网卡 | 100M自适应网卡 | |
显存 | 8M以上 | 2M以上 |
显卡 | 支持1024*768、32位真彩色 | |
显示器 | 普通14寸以上彩色显示器 | |
其他 | 高速调制解调器或专线、UPS | |
软件 | Windows2000/XP/2003 | |
(2)测试机
硬件 | 推荐配置 | 最低配置 |
CPU | P4 1.8G以上 | |
RAM | 1024MB以上 | 512MB以上 |
硬盘 | 40G以上(测试系统安装所在盘预留空间5G以上) | |
网卡 | 100M自适应网卡 | |
显存 | 8M以上 | 2M以上 |
显卡 | 支持1024*768、32位真彩色 | |
显示器 | 普通14寸以上彩色显示器 | |
其他 | 高速调制解调器或专线、UPS、如有硬盘保护卡,必须关闭保护功能。 | |
软件 | Windows2000/XP | |
(3)网络环境
网络环境 | 支持 | 不支持 |
网络联接可使用交换机或HUB(建议使用交换机)、固定IP地址、宽带上网 | 自动获取IP地址 | |
无盘工作站 |
安装要求:测试服务器程序和测试管理机程序可以安装在同一台计算机上,也可以分别在两台计算机上安装。建议:尽可能将测试服务器程序和测试管理机程序同时安装在同一台计算机上,考场必须是基于静态IP的TCP/IP协议的局域网,网络链接可使用交换机或HUB(该考点若有多个考场,则要求任2个考场的局域网之间没有物理上的连接)。
附件3报关水平测试考场设置情况表(略)
附件4
报关水平测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规则
偶发事件 | 处理办法 | |
监 考 | 督 考 | |
(1)迟到30分钟以上 | 不得进入考场。 | 监督处理过程。 |
(2)应试人员进场证件不全(两证) | 缺有效身份证件的都不允许参加测试;缺准考证的,可在管理机中根据身份证号帮助查询,如应试人员确属本场,允许进场测试。 | 监督处理过程。 |
(3)发现应试人员与准考证或身份证照片不符 | 立即将情况报告督考。 | 经核实确属他人代考的,经报考点测试办同意,取消其测试资格。 |
(4)应试人员未带测试用笔 | 场内调剂解决。 | |
(5)监考不履行职责,串岗、离岗 | 应予提醒,仍不改正的,终止其监考资格,与考点总监考协商解决。 | |
(6)监考等工作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 1、稳定并控制考场局面,将有舞弊行为的相关人员清理出考场; 2、立即向考点测试办报告,通过考点负责人调换机动人员接替工作; 3、记录情况,对相关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 |
(7)应试人员发生晕场、急病等情况 | 通过流动监考报告督考。经离场简易治疗后,本人坚持继续测试的,允许其测试。 | 监督医务组予以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如开考未满30分钟,则实行隔离治疗。 |
(8)个别监考突发急病,不能履行监考职责 | 通过流动监考,报告督考。 | 联系考点总监考安排机动监考人员接替监考工作。 |
(9)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 | 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督考 | 如无法排除,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并向报考点测试办报告。 |
(10)应试人员退出考场后欲重返考场答题 | 不允许。如强行进入,干扰考场秩序,通过流动监考报告督考。 | 如无法解决,联系公安部门予以处理。向报考点测试办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录在案。 |
(11)单机系统停止响应测试机重启的造成应试人员答题总时间不延误的 | 自动延时重启测试机,系统自动顺延计时。 | 监督处理过程。 |
(12)考场管理员误操作造成应试人员答题总时间延误的 | 自动延时联系测试公司获取延时密码,为应试人员延时。 | 监督处理过程。 |
(13)单机系统停止响应、单机中病毒、单机设备故障、考场管理员误操作等原因造成该考场内大部分应试人员生答题总时间延误 | 1、请应试人员暂时留在考场静坐等待,不允许交头接耳;2、上报测试公司。如延误时间超过45分钟(最小答题时间:60分钟,需要在最小答题时间之前确定解决方案),还需要等待测试公司的解决方案。 | 监督处理过程。上报报考点测试办。 |
(14)测试机下载试卷速度过慢,造成应试人员开始测试时间延误 | 考场管理员检测测试机。 如果延误的时间大于3分钟小于45分钟,则给与单机延时给应试人员补时。 如果延误的时间大于等于45分钟,则让应试人员使用单机版重新测试。
| 监督处理过程。上报报考点测试办。 |
(15)在管理机发送“开始测试”命令后,测试机上没有出现“开始测试”按扭 | 考场管理员检测测试机。 如果延误的时间大于3分钟小于45分钟,则给与单机延时给应试人员补时。 如果延误的时间大于等于45分钟,则让应试人员使用单机版重新测试。 | 监督处理过程。上报报考点测试办。 |
(16)在测试过程中,测试机鼠标或显示器突然故障,并且此时测试机还在计时中,即没有退出测试系统。 | 考场管理员检测测试机。 如果延误的时间大于3分钟小于45分钟,则给与单机延时给应试人员补时。 如果延误的时间大于等于45分钟,则让应试人员使用单机版重新测试。 | 监督处理过程。上报报考点测试办。 |
(17)考场中发现病毒,致使测试无法进行
| 启用备用机转移机器。 | 监督处理过程。上报报考点测试办。 |
(18)测试开始前或考中突然停电
| 请应试人员暂时留在考场静坐等待,不允许交头接耳,如果确认在45分钟内可以恢复供电,待恢复后可以继续测试。如果45分钟后仍无法确认来电的时间,则由测试服务公司与测试委员会协商解决方案。 | 监督处理过程。上报报考点测试办。 |
(19)服务器无法正常启动,报找不到时间加密控制器 | 方案1:将其他考场的时间加密控制器插到现在的服务器上,尝试启动服务器,如果可以启动服务器则再启动管理机。请注意管理机在开始测试和导出测试结果时需要使用时间加密控制器,因此在发送这些命令前需要将时间加密控制器安装在相应的服务器上,如果不能解决则启用方案2。 方案2:方案1不能使用时说明服务器的接口已经损坏,重新找一台计算机安装服务器程序,服务器启动正常后再启动考场管理机,重新下载测试数据,使用正常流程进入测试、启动测试机。 | 监督处理过程,上报报考点测试办。 |
(20)管理机操作非常缓慢
| 在数据下载、应试人员拍照、收集测试数据等操作中,若管理机响应非常慢,请关闭考场管理机,再关闭测试服务器,然后重新启动这两个程序即可解决。 | 监督处理过程,上报报考点测试办。 |
(21)个别测试机无法从服务器下载试卷
| 首先尝试重启测试机,重新登陆下载试卷,如果仍然不行请转移测试机。 如果已经没有备用测试机又无法下载试卷,上报测试服务公司使用单机版测试。 | 监督处理过程,上报报考点测试办。 |
(22)应试人员登陆时提示“没有该应试人员信息,请检查准考证是否填写正确” | 在应试人员信息中确认准考证号码是否正确。 如果确认应试人员准考证上的信息和管理机上的应试人员信息一致,请和测试服务公司联系核对,再使用自动登录功能帮应试人员登录。 | 监督处理过程,上报报考点测试办。 |
(23)考中各类机器死机的处理方案
| 测试机死机,重启可进入继续测试。尝试重启失败的,可转移测试,转移操作成功以后立即关闭该测试机。 管理机或服务器死机,如果在下载数据、导出测试成绩等操作过程中死机,重启后按操作步骤需重新操作,如果在考中发现死机,重启即可。 | 监督处理过程,上报报考点测试办。 |
纸笔测试其他偶发事件处理(略)
附件5
报关水平测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稳妥处置报关水平测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维护测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保障测试安全、有序进行。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报关协会报关水平测试办法》和《报关水平测试考务工作规程》,结合报关水平测试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在报关水平测试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事件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三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
1、I级(特别重大)事件:
(1)由于地震、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突发大范围治安混乱、恐怖事件、疾病疫情等不可预测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个别考区测试无法进行的;
(2)由于测试服务器损坏、网络故障、病毒入侵、软件故障、系统瘫痪,或长时间断电,致使全国或多个考区计算机测试无法正常进行的;
(3)考前试题(卷)或试题答案泄密、被盗或丢失的,或载有测试题库的设备被盗或丢失的;
(4)试卷保管期间由于水灾或火灾等原因,致使试卷或答题卡(纸)毁坏的;
(5)其他对报关水平测试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2、II级(重大)事件:
(1)因数据生成、传输或试卷印制、运输中发生丢失或其它重大错误的;
(2)因考场编排等存在严重错误,导致较多应试人员无法参加测试;
(3)测试期间因发生应试人员大规模集体作弊、集体罢考、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务工作人员、损坏公共财产等,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并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对报关水平测试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3、III级(较大)事件:
(1)因停电、网络故障、计算机故障等原因,造成个别考场无法正常进行测试的;
(2)由于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测试组织管理等原因,导致大量应试人员、考务人员无法按时到达考点,造成部分考场测试不能正常进行的;
(3)其他对报关水平测试产生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二、应急组织机构
各级测试领导小组作为相应级别测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报告、领导、指挥、决策、处置相关突发事件;各级测试办成立相应级别测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小组,具体协调相关各方实施相应级别测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指示和决定。
三、预测与预警
各级应急处置协调小组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信息采集分析机制、预测预警机制。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预测
各级应急处置协调小组当出现突发事件苗头或隐患时,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如实地向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报告事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拟采取措施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预警
各级应急处置协调小组应根据信息监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预警信息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的影响范围、警示事项、拟采取措施等。
四、应急及处置
(一)I级响应
1、发生I级事件第一款时,应作出停考决定,保留应试人员测试资格,组织重考,并做好应试人员的安抚工作。并视以下情况分别应急处置:
(1)如在测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应配合相关部门妥善疏散、安置应试人员,将损害降至最低;
(2)如发生大范围治安混乱、恐怖事件,应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护好广大应试人员和考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如在测试过程中爆发疾病疫情,应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按照要求,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发生I级事件第二款时,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决定:
(1)暂停测试,迅速查修故障,重新安排测试,并补足因此耽误的测试时间;
(2)延迟测试,并维护好考场正常秩序;
(3)保留应试人员测试资格,组织重考,并做好应试人员的安抚工作。
3、发生I级事件第三款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向公安机关报警、向保密机关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以下决定:
(1)延迟测试,并维护好考场正常秩序;
(2)保留应试人员测试资格,组织重考,并做好应试人员的安抚工作。
4、发生I级事件第四款时,应视以下情况分别处置:
(1)如在考前发生试卷或答题卡(纸)毁坏的,应根据毁坏情况,按保密规定启用备用试卷、答题卡(纸),或保留应试人员测试资格,组织重考;
(2)如在考后发生试卷或答题卡(纸)毁坏的,应通知有关应试人员组织重考,并做好安抚工作。
(二)II级响应
1、发生II级事件第一款时,应视以下情况分别处置:
(1)如时间允许,则延迟测试,并立即安排人员重新生成、传输试题数据或印制、运输试卷;
(2)如时间不允许,则保留应试人员测试资格,组织重考,并做好安抚工作。
2、发生II级事件第二款时,应视以下情况分别处置:
(1)如考场编排有误,应迅速予以调整,妥善安排应试人员参加测试;
(2)如准考证有误,应迅速予以更正,并通知有关应试人员进行更换,并做好安抚工作。
3、发生II级事件第三款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应试人员情绪,将不利影响降至最小,并视以下情况分别处置:
(1)如在测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应当对应试人员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应试人员不听从劝解,应依法取消相关人员测试资格;
(2)如在测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坏公共财产等情况,应当对应试人员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应试人员不听从劝解,应当终止该场测试,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
(三)III级响应
1、发生III级事件第一款时,要求应试人员暂时留在考场静坐等待,维护好考场正常秩序,并视以下情况分别处置:
(1)如确认在45分钟内可以恢复供电、联网及设备正常,待恢复后可以继续测试;
(2)如预计45分钟后仍无法确认恢复正常,立即启用备用机继续测试;
(3)如备用机不足,则立即联系转移考场,并做好应试人员的安抚工作。
2、发生III级事件第二款时,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决定:
(1)延迟测试,并维护好考场正常秩序;
(2)保留应试人员测试资格,组织重考,并做好应试人员的安抚工作。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6
报关水平测试应试规则
一、为规范报关水平测试应试人员应试行为,维护考场正常秩序,确保测试公平公正,根据《中国报关协会报关水平测试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则。
二、参加报关水平测试的应试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三、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经测试工作人员验核身份,并在考场信息表上签名或者通过现场采像后,方可进入指定考场。
四、应试人员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以及测试的具体起讫时间等测试信息,以准考证所列内容为准。
五、应试人员应当在测试开始前30分钟内进入考场。
测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测试结束前30分钟内,应试人员方可交卷离场。
六、应试人员应当携带必需的文具和测试工具书进入考场。
必需的文具包括:钢笔、签字笔、圆珠笔(仅限使用蓝黑色或者蓝色、黑色的墨水、油芯);参加纸笔测试的,还应当携带2B铅笔、橡皮、卷笔刀。
测试工具书仅限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的《进出口商品编码查询手册》,书中不得有除印刷内容以外的任何文字或者标记。
七、应试人员不得携带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和任何其他无线通讯、无线网络设备;任何具有文字、图像或者影音信息存储、采集、读取、播放、传输功能的电子产品;书刊、笔记、纸张;计算器。前述物品已经带入考场的,应当主动交监考人员放于指定位置,其中,电子设备电源应当处于关闭状态。
八、测试工作人员检查文具和测试工具书,或者启用反作弊设备实施电子信号侦测时,应试人员应当给予配合。
九、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于桌面一角备查。
十、应试人员入座后,应当及时填录应试人员信息。
实行计算机化测试的,应当输入本人准考证号,登录测试机并确认应试人员信息。
测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登录测试机或者未确认应试人员信息的,视为缺考。
实行纸笔测试的,应当在试卷、答题卡上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圆珠笔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
应试人员不得在答题卡非署名处署名或者做特殊标记。
测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按测试违纪处理。
十一、应试人员发现测试机无法正常登录、测试机测试界面停止响应或者出现硬件故障,以及试卷印刷、分发错误或者答题卡有污皱的,可以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询问。但是,对试题内容有疑问的,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进行解释。
十二、测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实行计算机化测试的,应当按照测试机测试界面提示,输入答案。
实行纸笔测试的,应当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答案,不得直接在试卷上作答。
十三、测试如有计算题,可以调用测试机测试界面提供的计算器,或者使用考场下发的演算草稿纸。
十四、应试人员应试时应当遵守以下测试纪律:
(一)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二)不得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
(三)不得通过考场内外串通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
(四)不得交换试卷、答题卡;
(五)不得抄写试题或者本人答案;
(六)不得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或者毁坏测试机及其他测试设备;
(七)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者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者有其他影响测试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故意妨碍测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十五、未在规定考场内或者座位上答题,未真实、准确、规范填写(填涂)试卷和答题卡应试人员信息、答案,因应试人员原因使试卷、答题卡污损或者使测试机不能正常运行,导致无法答题、测试时间延误、测试数据丢失、答题卡无法判读或者判读结果失准的,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应试人员提前交卷的,应当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验收试卷、答题卡或者演算草稿纸后,方可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的应试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七、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试人员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把试卷、答题卡或者演算草稿纸正面朝下排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验核并收齐后,有序离开考场。
十八、测试过程中发生偶发性或者突发性事件的,应试人员应当服从测试工作人员的安排。
十九、应试人员违反本规则规定的,依据《报关水平测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则》给予相应处理。
二十、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7
报关水平测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则
一、为加强报关水平测试管理,严肃测试纪律,保证测试顺利实施,根据《中国报关协会报关水平测试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报关水平测试应试人员、测试工作人员。
三、应试人员违反测试应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测试违纪:
(一)携带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二)在测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开始答题,或者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三)测试开始30分钟后仍然未按照规定填写、填涂试卷、答题卡姓名和准考证号的;
(四)测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者有其他影响测试秩序行为的;
(六)未在规定座位上答题的;
(七)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的;
(八)抄写试题或者本人答案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应试人员有上述所列违纪行为的,监考人员应当对其提出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督考人员应当宣布取消其本次测试资格,责令离开考场。
应试人员有第(一)项所列行为的,监考人员应当责令其将有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
四、应试人员违反测试应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测试作弊:
(一)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测试的;
(二)通过考场内外串通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的;
(三)使用电信工具或者具有无线信号接收功能的其他装置,以及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的;
(四)夹带、查看与测试有关资料(准许带入考场的测试工具书除外),或者在测试工具书中书写文字的;
(五)交换试卷、答题卡的;
(六)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的;
(七)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八)在答题卡上填写、填涂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或者做特殊标记的;
(九)在规定的不得离开考场的时限内,未经允许离开考场的;
(十)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应试人员有上述所列作弊行为的,督考人员应当宣布取消其本次测试资格,责令离开考场,并由水平测试委员会作出不得报名参加测试的决定。
应试人员有测试过程中未被当场发现,事后经查实的作弊行为,比照前款规定办理;已经取得测试证书的,测试委员会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
五、应试人员违反测试应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作弊论处:
(一)以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获得测试资格和测试成绩的;
(二)威胁、侮辱、殴打测试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妨碍测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的;
(三)应试人员答案雷同的。该情形由测委会专家组确定。
应试人员有上述第(一)项所列作弊行为的,督考人员应当宣布取消其本次测试资格,责令离开考场,并由水平测试委员会作出不得报名参加测试的决定。
应试人员有测试过程中未被当场发现,事后经查实的作弊行为,比照前款规定办理;已经取得测试证书的,测委会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
应试人员有上述第(二)项所列作弊行为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应试人员答案有上述第(三)项所列情形的,按照两卷及以上答案错同率标准确定,具体技术指标由测委会专家组制定、调整。专家组在阅卷过程中甄别确定的答案雷同情形成立的应试人员名单,应当经测委会办公室认定后测委会核准。
六、应试人员有测试违纪行为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或者有测试作弊行为以及按作弊论处行为的,监考人员应当在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记载其违规事实、情节,并由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监考人员确认。
测试工作人员可以对应试人员用于作弊的器材、材料及相关试卷、答题卡等采取必要的保全证据措施。
测试结束后,违规记录及有关证据,经督考人员审查确认后,报送测委会办公室。
七、应试人员有测试作弊行为或者按作弊论处的行为,测委会办公室拟对其作出不得再报名参加测试的处理决定的,应当同时将认定事实、相关依据,以及其所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书面告知该应试人员。
八、处理测试违规行为的有关材料、证据,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保存3年。
九、测试工作人员以下所列行为的,停止其参与测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开除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试人员进行审核,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测试资格的;
(二)擅自改变测试开始时间或者结束时间的;
(三)擅自交换所负责考场或者擅自为应试人员调换考场、座位的;
(四)提示或者暗示应试人员答卷、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
(五)擅自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或者传给他人的;
(六)未认真履行职责,所负责考场秩序混乱或者出现大面积集体作弊的;
(七)截留、窃取、遗失测试试卷,泄露考题、答案及其他考务工作秘密的;
(八)篡改应试人员答题卡信息点、评分标准、机读数据或者应试人员成绩的;
(九)利用测试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有其他违反测试工作纪律的行为的。
十、应试人员、测试工作人员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测委会办公室申请复核。
测委会办公室应当对处理决定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和处理依据进行审核,并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十一、应试人员、测试工作人员对水平测试委员会处理决定或者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二、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8
报关水平测试分数核查规则
为进一步保证报关水平测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应试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国报关协会报关水平测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测试成绩公布后,对本人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试人员(以下称申请人),可以向报关水平测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对本人试卷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登录是否有误进行核查。分数核查的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分数核查申请期限为公布测试成绩之日起15日内。逾期申请分数核查的,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当在分数核查申请期限内,登录中国报关协会报关水平测试官网,填写并提交分数核查申请表。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真实、完整,可以实施分数核查的,水平测试委员会办公室应自分数核查申请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数核查,并在水平测试官网上发布核查结果。
四、分数核查申请期限届满15个工作日后,应试人员可以登录水平测试官网,查询分数核查结果,打印分数核查单。水平测试委员会办公室不再制发其他形式的分数核查单。
五、核查结果与已公布的成绩有异的,应试人员最终测试成绩按照核查后的成绩予以调整。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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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