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9年高考自主选拔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是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及各类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2008年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8所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南京邮电学院共10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自主选拔录取。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但教育部规定,只要高校生源多、质量好,自主招生将不受现有规定比例限制)。自主选拔录取只招收应届生。自主选拔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之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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