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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时间确定录取工作5月始

发表时间:2016/4/9 11:42:4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天津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时间确定录取工作5月始

  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时间确定

  4月23日—25日填报志愿 录取工作5月中旬开始

  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本市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确定。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23日—4月25日17:00前,逾期不再补报。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将于5月中旬开始。

  在第一阶段录取中,招生院校按照有关政策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第二阶段,招生院校在第一阶段录取过程中尚有计划未完成的,市高招办将院校余缺的计划向社会公布,符合一定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招办填报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时,市高招办将考生报考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第一阶段录取顺序是: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录取院校、提前录取高职院校、高职院校的顺序进行录取。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按照提前录取高职院校、高职院校的顺序进行录取。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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