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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08年高考指南:广东2008年高考志愿

发表时间:2016/4/9 13:59:43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广东2008年高考指南:广东2008年高考志愿
  1、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应认真了解有关高等学校情况和招生章程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分科类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所报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一致。 
  2、考生填报志愿在高考成绩及各批次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公布后进行。考生志愿填报根据考生成绩实行分层次分段填报,具体填报时间、方式另文通知。  
  3、各批次高等学校录取后,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录取情况公布招生计划缺额较大的高等学校(专业)的计划缺额情况及补填志愿要求,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相关高校进行第二次录取。 
  4、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等学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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