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普通高校和中职校学生可获得3个月的临时伙食补贴,这是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的。
据悉,这一举措是针对近期食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实际情况,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学生的关心,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而实行的。补贴范围包括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引进社会企业承包经营的食堂,其学生基本伙(大众主副食)部分,也在补贴范围。
补贴时间是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2月份寒假除外),共3个月。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补贴20元,每生共补贴60元。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各校收到补贴款后,要严格按补贴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地将补贴款拨到学生食堂,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流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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