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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事考试网: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发表时间:2013/8/29 16:57: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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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3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8月29日网上发布,请考生根据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2013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助理广告师
78
130
广告专业实务
78
130
78
130
广告专业实务
广告策划
78
130
广告文案
78
130
广告设计
78
130
影视广告
78
130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
广告策划
60
100
广告文案
60
100
广告设计
60
100
影视广告
60
100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的掌握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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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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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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