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高考成绩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成绩复核内容: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生的成绩一致等.
(二)每考生限复核一科(一科有误,续复核其余各科).
(三)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有质疑的,由仲裁组再次进行复核,仲裁组复核结果为最终认定结论.
二、工作程序
(一)考生查询到本人成绩后,若对某科成绩有较大疑问,凭本人准考证,于6月25日17:00前向报名点办理复核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各报名点审查有无多科复核现象后,登记成册留存,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复核信息输入到高考报名管理系统中.高考报名管理系统6月24日开放,至6月26日17:00关闭.
(二)社会个别生于6月25日17:00前向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复核申请手续(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5楼高考科),逾期不再办理.
三、成绩纠正和信息反馈
考生7月2日起可登录高考报名管理系统查看复核结果,对纠正成绩的考生,允许其修改已填报的志愿.
如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可在7月3日17:00前向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提出再次复核书面申请,由仲裁组再次进行复核,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仲裁组认定结论由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7日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责任编辑: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