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016年通过综合评价招生的方式,招收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农村学生。在录取阶段我校将依据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组织的外国语言文化能力测试(以下简称“能力测试”)两方面的成绩录取考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本年度高校专项计划共26名,列在各省提前批次,具体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三、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六项条件:
1.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
5.对国别区域和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趋势有浓厚兴趣;
6.高中阶段体能测试合格。
(责任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