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级以上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正团职(含技术8级以上)6分,副团职(含技术9级)5分,担任军队正团或副团行政领导职务每月加0.1分(以转业移交时职务为准)。
(2)军龄(含毕业后直接入伍提干军官在地方院校的学习时间)每年1分。
(3)荣誉称号9分,一等功6分,二等功4分,三等功2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的,计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加0.5分。
(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5年加1分。
(5)撤职处分扣5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多次处分的,扣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扣0.5分。
2.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正营职(含技术10级)4分、副营职(含技术11级)3分,正连职(含技术12级)2分、副连职(含技术13级)1分,排职(含技术14级)不加分。
(2)军龄(含毕业后直接入伍提干军官在地方院校的学习时间)每年1分。
(3)荣誉称号9分,一等功6分,二等功4分,三等功2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的,计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加0.5分。
(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5年加1分。
(5)撤职处分扣5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多次处分的,扣最高项全分一次,从第二次起每次扣0.5分。
(责任编辑: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