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一)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1、债权的义务人是特定的
2、债权是相对权(主体相对性、内容相对性、责任相对性)
【例】甲从乙处购买一批货物,未支付货款,甲把该批货物转卖给丙,同时与丙约定,丙应向乙支付货款。如果丙未向乙支付货款,则应由()向乙承担责任。
A、甲 B、丙
C、和丙连带 D、甲或丙
【参考答案】A
(二)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例】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
A、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
B、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损失
C、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D、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E、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参考答案】ABE
2、侵权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承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施设倒塌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注:基于合同),有权向其他责任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造成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3)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损害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4)注意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区分:1)没有合同关系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2)造成人身伤害的,肯定是侵权之债;3)没有合同而造成财产损害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
【例】某项目在施工中,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监督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没有按规定操作,致使砖块坠落砸伤施工现场外的行人赵某。对赵某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是()。
A、施工人员 B、项目经理
C、监理工程师D、施工单位
【参考答案】D
3、无因管理
【例】某宾馆发生火灾,邻近的单位主动组织人员灭火,这一行为使宾馆减少了10万元的损失,而该单位却因此损失1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宾馆与单位之间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
B、宾馆与单位之间产生了无因管理之债
C、宾馆与单位之间产生合同之债
D、该单位有权要求宾馆支付5万元赔偿
【参考答案】B
4、不当得利
【例】下列各项发生了不当得利的是()。
A、子女向父母支付的赡养费B、甲明知无债务而向乙清偿
C、一方因赌博输给对方而支付的钱D、甲误取乙的饲料喂鸡
【参考答案】D
(三)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侵权之债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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